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开征求对《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07年本)》(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自2005年12月发布实施以来,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和第112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宏观调控的新要求,自2006年四季度开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就着手《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的修订工作,在初步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有关行业协会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征求意见稿)。
为增强《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有关行业协会意见的同时,通过有关网站、报刊等媒体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并将对突出问题组织专家进一步研讨论证。现公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征求意见稿),欢迎社会各有关方面、各地方、各企业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以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政策司)。意见回收截止日期为2008年1月20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征求意见稿)可通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网站(www.ndrc.gov.cn)查阅。
网站注: 上文——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征求意见稿),其中涉及能源的部分表示,今后我国将在非常规能源方面有所作为。这给石油公司等提出了新的发展领域。具体规定内容请参阅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