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8日公布
[加入收藏][字号:大 中 小]
[时间:2009-05-11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注度:0]
摘要: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日公布了《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首次正式披露在国际油价暴涨时,国家将采取价格干预措施,以缓解油价暴涨对国计民生的影响,符合我国当前国情。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明文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日公布了《石
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首次正式披露在
国际油价暴涨时,国家将采取价格干预措施,以缓解油价暴涨对国计民生的影响,符合我国当前国情。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明文规定,当国际市场
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国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
成品油价格;国际原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在国际市场原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国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长、《世界能源展望》专家周大地表示,《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实行的定价方式实际是定上限,而不是定下限的方式实际上是保护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