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获悉,依据《黑龙江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黑价格字〔2009〕138号)要求,将于2013年4月2日16时对哈尔滨市以升为单位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进行统一调整,调整对象涵盖哈尔滨市各区、县 (市)所辖加油站。调整规定,93#汽油最高零售价由7.43元/升调整为7.42元/升;97#汽油最高零售价由8.10元/升调整为8.09元 /升;0#柴油最高零售价未调整为7.09元/升;-35#柴油最高零售价由8.15元/升调整为8.14元/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