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与中船重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图)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09-12-10  来源:中国石油报  关注度:0]
摘要:   图:中国石油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签约仪式。记者丁伟摄   12 月 8 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大型船舶建造、海陆石油勘探设备生产开发、海外贸易、人员技术...

  
图:中国石油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签约仪式。记者丁伟摄

  12 月 8 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大型船舶建造、海陆石油勘探设备生产开发、海外贸易、人员技术交流等领域开展深层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合作步入了一个新阶段。

  中国石油集团总经理、党组书记蒋洁敏,中船重工集团总经理、党组书记李长印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中国石油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王宜林,中船重工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吴强,分别代表双方在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上签字。中国石油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李新华主持签约仪式。中船重工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董强出席签约仪式。

  蒋洁敏说,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对于双方携手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促进共同发展,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做贡献具有重要意义。他说,两家企业同为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在各自领域都肩负着保障国家安全和发展的重要经济、政治、社会责任。开展深入合作对于中国石油加快实施国际化战略,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影响力,共同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意义重大。希望双方发挥各自优势,深化互利合作,共同探索一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提升我国能源产业和船舶产业竞争力的合作道路。

  李长印在致辞中感谢中国石油长期以来给予中船重工集团及所属单位的关心、帮助与支持。他说,多年来,中船重工与中国石油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进一步深化合作的空间十分广阔。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合作迈上了新台阶。他表示,中船重工将认真贯彻协议要求,坚持优势互补,互惠双赢,不断拓展双方在船舶、海洋工程石油化工、装备制造领域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加强贸易、技术研发、航运等领域合作,促进中国石油和中船重工更好更快发展。

  中船重工是我国最大的船舶集团,是我国海上国防装备研制的中坚力量,拥有国内目前最大的造修船基地和国内最齐全的船舶配套能力。集中了我国舰船研究、设计主要力量,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和产品开发能力,服务于国家海洋、航天、水电、冶金、石化等多个领域,在 30 多个行业形成了一批处于领先地位的品牌产品。

  签约仪式前,双方进行了友好会谈。

  中船重工集团总经理助理徐子秋,中国石油集团副总经济师王立华,以及双方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了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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