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个煤层气CDM项目获发改委批准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09-12-12  来源:证券日报   关注度:0]
摘要:  在美国环保局瑞兹女士看来,作为国际甲烷市场化计划31个成员国之一的中国,煤层气回收利用市场化的程度令人振奋。的确,煤层气现已被列入中国新能源发展范畴,而正在制订中的《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规划》草案,也提出将圈出15个抽采利用煤层气的矿区、...
 
  规模化产业化发展难题待破

  事实上,早在1996年国务院就批准由地矿部、煤炭部和中石油三家联合设立中联煤层气石油有限公司,负责煤层气的勘探、开发、合作与专营。但之后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煤层气发展陷入停滞状态。事实上,煤层气进一步实现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还面临诸多问题。

  煤层气和煤炭矿业权重叠。目前,我国煤炭探矿权是省、部二元管理体制,煤层气探矿权的管理权则在国土资源部。由于煤层气和煤炭是同一储层的共生伴生矿产资源,在具体开发中会出现同一煤田内煤层气资源和煤炭资源重复登记。矿权的大面积重叠,造成煤层气开发与煤炭开采相脱节,而越界勘探开发又引发争议不断,致使省级与国家煤层气开发利用部署无法有效衔接和推进。这直接影响到我国煤炭工业的发展和煤层气开发利用企业的积极性。

  国土资源部油气战略研究中心的朱杰表示,国土资源部油气战略中心正在研究制定“先采气、后采煤”的资源政策。初步的设想是根据吨煤含气量标准,划定煤层气勘探开发区、煤炭开采区和采煤采气过渡区。国土资源部油气战略中心建议国家借鉴美国《原油意外获利法》中第二十九条税收补贴条例,对每开采销售1立方米煤层气实行补贴,第一个10年补贴50%,第二个10年补贴40%,第三个10年补贴30%,第四个10年补贴20%,第五个10年补贴10%。

  地面和井下抽采理论和技术有待突破。由于我国煤层气地质赋存条件复杂,且普遍存在渗透率低、煤层软等特点,造成煤层气地面开发只在局部富集区优选区块取得成功,且单井产量低。主要原因是未找到适合我国煤层气地质条件的生产技术和工艺。一方面,井下抽采难度大,抽采瓦斯浓度低(<30%),且占比例很大。另一方面,虽然我国已经研发出低浓度瓦斯输送和利用技术,但目前尚未大规模推广应用,导致当前大量低浓度瓦斯没有得到有效利用。

  王树鹤表示,国有重点煤矿的高瓦斯、高突矿井目前仍有尚未建立抽放系统的;而已经建立抽放系统的矿井,由于巷道、钻孔等工程不配套,管理和维护跟不上,抽放技术和工艺比较落后等原因,抽放率、抽放浓度普遍较低,抽出瓦斯利用率也过低。

  补贴不到位、优惠政策未完全落实。虽然国家就煤层气抽采、发电、民用等出台了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优惠鼓励政策,但这些政策在一些地区并没有得到贯彻落实。以煤层气发电上网为例,虽然国家明确了煤层气发电上网享有一定的优惠,但由于部门利益、行业保护等原因,瓦斯发电上网存在重重障碍。“有的地方虽然允许上网,却故意压低电价,有的地方干脆不许上网。”

  黄盛初建议,应加紧制订并落实政策,保障煤层气发展,同时完善煤层气产业的技术支撑体系,建立产学研相结合、适合我国煤层气勘探开发和抽采利用的技术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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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煤层气 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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