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日前发布《广东省石油供应中断应急预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预案)。该预案旨在建立健全全省石油供需应急调控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石油供应中断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预案规定,当发生石油供应中断突发事件,广东省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成立省石油供应中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统一领导、指挥全省石油供应中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管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工作。
石油供应中断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等级。按照要求,中直驻粤石油炼制企业要负责制定本企业石油供应中断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