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36条”将亮相 民营资本有望进石油天然气上游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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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3-3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关注度:0]
摘要: 3月28日下午,国家发改委一位具体负责投资工作的官员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大家关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暂定名,下称“新36条”)即将发布。
相比5年前的“非公经济36条”,新36条...
新旧不同点
国家发改委的官员表示,新的若干意见也是36条,因此可叫做“新36条”。对比“新旧36条”,最大的区别有三个:“一是范围不一样,2005年的(36条)是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的,2010年的新36条则是针对民间投资的,后者范围小一些。”
其次,新36条突出执行性和操作性,提出了细化到二级科目的领域。如(民营资本若参加)交通铁路投资,有干线、专线和支线(领域)。
记者询问,石油行业是民营企业呼声较大、希望进入的行业,有没有一些新的规定会放在“新36条”之中呢?是否会包括原油进口?
该官员回答,不是进口的问题,而是石油和天然气的
勘探开发。“这些行业的门槛比较高,(政府)要设立一个合理和科学的门槛。”
“新旧36条”的第三个不同点,是投资方式的不同。新36条不仅是鼓励两个字,“比如金融行业,过去也说过要吸引民营资本进入,但现在是否能降低一些门槛?降低一些国有(持股)比例呢?”
他强调,新36条不可能面面俱到,但是会有一个方向,“新36条出台之后也会有涉及各个部门的配套文件(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