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36条”将亮相 民营资本有望进石油天然气上游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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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3-3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关注度:0]
摘要: 3月28日下午,国家发改委一位具体负责投资工作的官员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大家关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暂定名,下称“新36条”)即将发布。
相比5年前的“非公经济36条”,新36条...
民企进入石油等垄断领域谨防盲目
对于民间投资进入石油天然气上游产业,国金证券研究员刘波表示,一定要防止出现各类腐败问题。
“现在比较好的区块都是在
中石油、
中石化手里。如果民营想分得一杯羹的话,就可能要去找地方政府、两大石油公司拿区块。所以,如果一旦放开(上游投资),要防止出现国有企业、地方政府的腐败问题。”
他也表示,不排除一些有实力的民营企业拿到国家的贷款开发石油天然气,但也要注意投资风险问题,“假设发现了一个好的油田区块,那么这一区块是否能够找出石油是一个关键。另外,企业全部投入自己的资本金操作并不太可能(石油开发的投资太大了),肯定是会通过银行或者其他渠道去借贷来开发的,各借贷机构都应该控制好风险。”
一家国有大型石油公司的内部管理层也表示,一些民营企业参与石油上游领域的投资是一件好事,但有些公司可能会不择手段、使用不正当方式也是可能的。
而且,民企也要注意环保问题,“一些
油田开发完毕之后,其排污工作、对当地的资源环境保护都要规划好,不能乱排放。石油天然气的勘探是非常复杂的工程,你要分析、勘测、计算,不是任何一家民营企业有钱就能做得好的。举个例子,同样一口油井,用合适的抽井速率可以有20年都持续出油,但如果不当开采可能很快就被抽干了,大幅降低了其利用效率。因此民企进入该行业要非常谨慎,不能盲目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