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资获准进油气领域 业界吁打破原油进口双轨制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0-05-17  来源:东方早报  关注度:0]
摘要:   在此次公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新36条)中,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行业都被提及。虽然国家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石油领域,但不少行业管理者担心,在市场准入上,很多方面还不会放开,民营企业依旧很难进入这些领...

  油气勘探开发的困惑

  这并非一家之言。此前,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管清友对早报记者表示,民营资本进入原油进口领域,一定程度上能够保证成品油价格的平稳,甚至减少“囤油”现象。

  此外,赵友山提出,新36条主要是针对石油勘探开发、储运和管道运输方面,然而民企在这些方面因为成本、风险很难进入,“操作性不是很大,因为资源进口被垄断,民营企业还是很难进入这个行业。”

  对新36条关于“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探开发”的提法,中国能源战略研究中心研究员郭海涛也指出,“政策上来讲允许,实际操作层面上是有疑问的,因为主导权掌握在国有企业手里。”

  赵友山说,石油流通委员会的600多个民营会员企业,都理解政府对国内石油资源无序开发的担忧,并不要求进入国内石油开采,只希望能真正拥有原油进口权。“国内资源应该控制,不让开发了,要把眼光放在国外石油进口上,国内已经没有什么资源(石油)可以开发。”

  另据新华海外财经报道,赵友山谈到,民营企业仍担心决策者未来是否会在向民营企业开放问题上改变想法。他回忆称,国务院在1994年曾向民间投资开放成品油批发业务,但到1999年时又将民营企业逐出该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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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油气勘探 原油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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