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直接经济损失或不到1亿
18日下午,国家安监总局、能源局、公安部等部委组成的事故协调指挥人员已基本返回北京,事故抢险救援及调查工作已交由辽宁省调查组全权负责。按2007年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 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调查。中国之声记者说:“这是否意味着,相关部门初步判断这次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大致在1亿以内?”
大连安监局副局长孙本强说,辽宁省调查组已经开始向事故现场的值班人员、操作人员调查,同时与事发时正进行卸油作业的外籍油轮进行登船接触。他说,此前媒体所说的爆炸原因只是根据表现形式所做的初步判断,要做技术上的分析才能做出进一步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