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诱因或是静电放电?
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在18日开始。大连市安监局副局长孙本强透露说,18日下午事故调查组已开始对事故所涉及的企业和中方卸油作业人员展开调查。目前还未细知在卸油过程中发生的情况,而最终的调查结果需要十几天时间。
调查组也会向外籍油轮人员了解情况。孙本强说:“外藉油轮那边也还需要调查。”事故发生后,利比里亚籍油轮“宇宙宝石”号就移泊至安全区域,27名船员也撤出危险地带。
此前央视报道称,起因是卸油作业时违规操作,“附加添加剂”时引起陆地管线爆炸引发大火;《中国石油报》称是卸油时发生“闪爆”,造成管线内原油泄漏引起火灾。
中石油集团一位内部人士对媒体解释说,附加添加剂时可能会释放出静电,在某种状态下可能会引发爆炸、火灾。他说:“不同油品会使用不同添加剂。”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工程师19日对记者表示,认同静电放电是原油火灾爆炸的一个重要原因,且码头工作平台输油管道与输油臂接合处是主要场所。
在装、卸船过程中,原油流经泵、管道、阀门、过滤器、流量计等设备,由于流动、摩擦、压缩及冲击等作用,极易产生大量静电荷。若管路系统的防静电措施不力,则在管道积聚的静电荷有可能达到很高电位,直至以电火花的形式放电。静电放电的能量通常超过原油蒸气、空气混合物的最小点燃能量。“一旦放电的同时,原油蒸气浓度正好处在爆炸极限范围内,就会立即引起爆炸。”
此外,码头及船上作业人员人体的静电危害也不容忽视,而在船上或码头上进行违章的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或吸烟等明火和电火花也能引起爆炸。
1997年5月30日,“大庆243号”油轮在向油驳卸油时,由于静电引起油气爆炸、燃烧,随后扩散到3艘均为3000吨级的油驳,导致近万吨原油外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