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民营企业“联姻”
2010年5月,国家出台了拓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新36条”,其中有关开放石油业(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油气勘探开发以及参股建设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的内容最为引人注目,而中石油则是这一新政的首位践行者。
首先是民营资本的引入。据悉,中石油拿出119个项目,涉及国内外。项目总投资额近6000亿元,中石油希望引入不低于2000亿元的民间资本进入,具体项目规模均在亿元以上。此举意味着中石油将在大部分项目中掌握绝对控股权,从而掌控项目的总体状况。其目光主要投向江浙一带大型企业。但民营企业仍表现出了诸多顾虑,主要包括:由于无话语权,担心被吃掉;需求不一致,中石油主要促销海外项目,民企意在打破油源垄断;能源领域的产权保护不力,很多民企担心"被国有化"。
虽然“联姻”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但从宏观及微观角度来看实为明知之举。首先响应国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油气行业的号召,其次有效克服了民营企业零而分散的自身弱点,有利于扶植民营企业的发展;同时有利于广开资金渠道,分摊投资风险。2010年8月2日,中国石油(601857,股吧)燃料油(资讯,行情)股份有限公司就中国石油燃料油公司向东明石化供应原油一事签署协议,表明中石油与地方炼厂的合作取得成功。此举不但直接缓解了山东地炼油源问题,增强地炼竞争实力,而且打开了国民“联姻”的大门,为今后更多民企的参与合作提供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