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场就国家将调整成品油定价机制传言不断。
记者就此向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求证,对方称,从公布《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之日起,价格司就开始了对该机制进一步进行优化的评估工作,成品油定价机制逐步走向市场化,肯定是未来的改革方向。但是,近期是否就该机制做出调整以及如何调整,发改委价格司方面并未作明确表态。
现有机制遭质疑
2009年5月出台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国际市场三地原油价格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发改委价格司即可相应调整汽柴油及航空煤油等成品油价格。
针对最近两次未及时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发改委方面给出的解释是,根据发改委的测算标准,三地变化率尚未达到4%的调整幅度。
一直以来,成品油定价机制标准模糊,广受业内人士诟病。管理办法中并未公布基数、加权数等油价调整的国际主要参考函数项。发改委只是在办法颁布后的官方解释中称,油价调整将“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国家发改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有关成本费用参数”。因此,市场分析机构给出的变化率,只能采用类似标准,必然与发改委的测算标准有不一致的地方。
已成改革绊脚石
一直以来,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备受诟病。原因是,我国以往带有行政色彩的定价模式,已经不适应目前国际化的成品油市场规律,如今尽管启动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但改革不彻底也留下不少“后遗症”。
改革呼声再起
自新政实施以来的每次油价调整,或每次临近调价窗口,市场上都会出现质疑的声音。甚至在不少人看来,国家发改委的调价“只涨不跌”,或是“涨多跌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