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地区海洋权益争端包括岛礁归属、海洋划界、资源开发利用等
北极领土纷争始于20世纪50年代初,当时加拿大率先宣布对北极享有领土主权,并一直加强在该地区的军事力量。美国、丹麦、俄罗斯、挪威等国也没有放弃对该地区拥有领土主权的要求。美国在北约成立后,在从阿拉斯加到冰岛的北极线上,建立导弹防御系统,部署强大的军事力量。丹麦提出北极海底山脉是格陵兰岛海脊的自然延伸,因而对该区域资源拥有开发权。俄罗斯则一再重申包括北极在内的半个北冰洋都是其国土所占据的西伯利亚大陆架向北的延伸。
目前对于北极领土的划分有两种主张:一是俄罗斯和加拿大等国主张按扇形原则来划分。加拿大于1907年提出此原则,该原则对国土东西跨度大、北部海岸线绵长的国家来说最有利,因此得到俄罗斯的支持。不过,由于遭到美国、挪威等其他北冰洋沿岸国家的反对,扇形原则并没有得到公认。二是近年来依据海底大陆架主张划分原则,其主要法律依据是1982年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该公约已获得150多个国家批准。
公约规定,主权国家将距其领海基线200海里的范围划为大陆架,并在此范围内行使主权;如果一个国家能提供200海里外的大陆架是其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的地理证据,大陆架可以延伸至200海里之外。根据该公约,俄罗斯2001年曾向监督执行公约的联合国相关机构申请,把本国专属经济区扩展到北极的罗蒙诺索夫海岭水域,但因“证据不足”而遭驳回。为此俄罗斯不断组织北极科考活动收集相关的海底地质学证据。俄罗斯以外的北极地区国家中,挪威(2006年)、冰岛(2009年)、丹麦(2009年)等都先后向联合国相关机构正式提出划定北极海域大陆架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