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关于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内蒙古石油分公司将公务车辆管理确立为2013年效能监察项目。通过准确立项、创新方法、督促落实“三措施”从公务用车规章制度、用车数量、用车配备标准和范围、配置渠道、车辆日常使用管理、节能降耗等六个方面进行效能监察,促进全系统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用车派车程序;加强车辆日常使用管理,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务车辆利用效率,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准确立项:为了发挥效能监察的监督力度,内蒙古石油分公司十分注重立项工作。本着“堵塞管理漏洞,提升管理水平,降低运行成本”的原则,最终确定“严把公务车辆使用关,提升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作为效能监察的立项目的。
创新方法:选好了效能监察的项目,通过调查研究制定了车辆管理效能监察 “五步法”方案,分为成立机构、排查分析、现场检查、整改纠偏、成果总结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详细的时间、内容、人员分工,这样就使效能监察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各司其职,按步骤组织实施。
督促落实:选好了主题,有了正确的方法,最重要的还是抓落实。效能监察着重从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执行情况抓起,把好管理过程的每一个关口,提高车辆使用率。通过排查分析车辆配置、调度、油耗、维修、保养、统计管理流程的工作方法,查找过程管理中的问题和漏洞,完善管理制度,突出监督的主动性,利用网络管理平台,对每辆公务车的使用进行户籍化管理,达到在合理使用的前提下,为公司运行降本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