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定价机制?
对于《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施行后的效果,虽然业内都予以高度评价,然而人为设定的“22日”和“4%”却令钟健等颇感遗憾。
“这主要是因为国家发改委对这两个条件的形成要素并不透明,比如22天从何时计算,4%的计算又以何时的价格为基础价。”钟健说。
由于不清楚这些形成要素,包括钟健在内的众多民营业者和行业分析师只能用“猜”和总结过去经验的方式判断国家发改委的下一步行动,然而这无疑会人为的扭曲正常的价格走势,造成市场供需的短期失衡。
对于这个问题,国家发改委等相关机构都十分清楚,然而鉴于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的不断升高,相关部门的官员在接受采访时,都表示“暂时不会将这些形成要素透明,更不会将国内价格与国际价格直接接轨”。
今年年初,记者去南非约翰内斯堡参观采访时却发现在南非——这个石油对外依存度高达70%以上、曾遭遇国际禁运的国度,其成品油价格已实现了与国际价格的接轨。
据当地最大的石油公司南非沙索公司相关人士介绍,南非采用原油进口市场评价机制,其成品油价格也是施行每月一调整,而且是及时与国际油价对接,“但这里是提前一周公布调价信息,以便经营者和消费者能够有充足的准备和反应时间,因此绝不会出现抢油、油荒等”。
其实,对于其他石油对外依存度很高的国家所施行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国家发改委等并非不了解,然而为了我国经济的平稳发展和抑制通胀的要求,使得国家发改委迟迟未对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进行更大幅度的改革。
“石油是关系国民经济的基础物资,其价格涨跌将对整个国民经济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必须慎之又慎。”有国家能源局官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