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上午在中欧经贸会议之后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国商务部长高虎城表示中欧双方都有意愿通过谈判来解决光伏产品摩擦问题。
欧盟贸易委员德古赫特说,“欧盟只有一个愿望,即尽快找到可以消除对我们市场造成伤害的磋商解决方案”。
据《21实际经济报道》,欧盟贸易委员德古赫特表示中欧就光伏问题已经在基本框架问题上达成一致,目前正在和商务部、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就技术问题进行谈判,但要讨论的事项技术性非常高,必须要得到解决。任何解决方案都将受到海关的核查与监督。
点评分析:
就欧盟对华光伏产品“双反”问题,中欧双方的谈判达成妥协的概率很大,而最有可能达成的协议是“价格承诺”与“总量限制”。即中方承诺出口到欧洲的光伏产品的最低销售价格与总金额。据媒体的报道,此前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已代表光伏企业与欧盟进行过一轮谈判,6月23日将进行第二轮价格承诺与总量限制谈判。
由于欧盟对华“双反”涉及的产品范围较大,除了光伏组件之外,还包括电池片和硅片,因此需要进行谈判的技术层面问题较多,可能需要进行多轮谈判才能达成协议。产品范围越广,技术细节问题越多,硅片、电池片、组件都需要就最低出口价格与总量限制分别进行协商。
晶硅电池还分为单晶硅与多晶硅两大类,其最低价格是否加以区分;硅片、电池片等中间产品如果先出口第三国,进行加工后的组件再出口欧盟的情况应该如何规定。需要进行谈判的内容会非常多。
如果采取“价格承诺”与“总量限制”方案,品牌、质量领先的企业将会受益。依靠低价低品质竞争的中小企业产品将丧失价格优势。
硅片环节相对偏上游,所受到的影响较小,单晶硅产品由于原本价格较高,可能会因此受益。电池片环节可能会受到台湾的挑战。国内的硅片多是销售给国内的电池片厂商,加工成电池、组件后再间接出口到欧盟,极少有直接出口欧盟的。如果转往第三个地区加工,“价格承诺”与“总量限制”界定起来都相对比较困难。单晶硅产品如果不做单独区分,在最低价格承诺情况下,由于效率更高,性价比会大幅度超过多晶硅产品,因此而受益。
单晶硅片龙头“隆基股份”受益明显,估值较低,维持“买入”评级。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