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签署石油“大单” 总价2700亿美元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3-07-01  来源: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关注度:0]
摘要:      在刚刚结束的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上,中俄能源企业签署长期增供原油合同,根据协议,俄罗斯未来25年将向中国供应3.65亿吨石油,该协议总价值高达2700亿美元。这份史无前例的大单,标志着中俄两国能源合作又获新进展...

  
 

  在刚刚结束的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上,中俄能源企业签署长期增供原油合同,根据协议,俄罗斯未来25年将向中国供应3.65亿吨石油,该协议总价值高达2700亿美元。这份史无前例的“大单”,标志着中俄两国能源合作又获新进展。

 

  史无前例供油合同

 

  当地时间6月22日,在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期间,中石油与俄罗斯石油公司签署了一揽子多达102项的长期供油协议,根据这份有史以来原油贸易最大的合同,在未来25年内,俄罗斯将向中国供应总计3.65亿吨石油,总金额高达2700亿美元。

 

  随后,中石油公布了其与俄罗斯石油公司原油长期贸易合同的细节。

 

  根据合同,俄罗斯将在目前中俄原油管道(东线)1500万吨/年输油量的基础上逐年向我国增供原油,到2018年达到3000万吨/年,增供合同期25年,可延长5年;通过中哈原油管道(西线)于2014年1月1日开始增供原油700万吨/年,合同期5年,可延长5年。俄方还承诺在中俄合资天津炼厂建成投运后,每年向其供应910万吨原油。

 

  此外,6月22日,中石油同时与俄罗斯第二大天然气生产商诺瓦泰克公司签署收购亚马尔液化天然气(LNG)项目20%股份的框架协议。

 

  亚马尔LNG项目位于俄罗斯亚马尔-涅涅茨自治区,已探明天然气储量超过1万亿立方米,拟建设LNG年产能1650万吨。这份收购合同意味着在全球能源巨头纷纷抢占北极资源圈席位时,中国企业最终跻身在列。

 

  今年3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访俄期间,双方签署两国政府间扩大原油贸易合作协议。此后,中国政府主要负责领导和相关部门,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共同努力与俄方进行多轮谈判,最终就签署上述长期增供原油合同达成一致。这份合同的签署实际上是对习近平主席访俄成果的具体落实,标志两国能源合作取得新突破。

 

  从铁路到原油管道

 

  俄罗斯是中国原油进口的重要来源地。长期以来,中俄之间的原油贸易主要是通过铁路运输。以2006年为例,通过铁路运输的石油占俄罗斯向中国出口石油总量的61.5%,其余通过海运运输。

 

  自1992年以来中俄石油贸易逐步得到发展。在叶利钦执政时期(1992-1999年),两国石油贸易的量水平很低,到1999年才达到57.2万吨;而且,中国从俄罗斯进口石油主要是成品油

 

  在普京任总统执政的第一任期,中俄石油贸易量有较大增长,2003年达到525.4万吨。2004年普京进入执政第二任期,中俄石油贸易量突破1000万吨,最高的2006年达到1596.5万吨,2008年降为1163.8万吨。

 

  然而,尽管中俄大力扩充铁路运力,但原油贸易量仍然受限。而且铁路运油费用高,风险大等缺点不容否认。如果开通管道运输,则会对原油贸易双方带来众多利好。

 

  早在1994年,中俄就开始磋商修建石油管线问题,但其间不仅有俄罗斯当地修建这一管线的分歧,更有日本拿出“安纳线”的方案阻碍了被称作“安大线”的方案的推进。

 

  直到2008年,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多国经济受到冲击,国际油价大幅下跌,俄罗斯急需要资金。在此背景下,2009年,中俄耗时数年的拉锯谈判终于一锤定音。

 

  根据当时协议,自201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0日,俄石油通过EPSO(东西伯利亚-太平洋运输管道)管道每天向中国输送30万桶原油。作为交换,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向俄罗斯提供250亿美元的贷款,其中俄罗斯国家石油公司获得150亿美元,管道输送商俄罗斯石油管道运输公司获得 100亿美元。中俄之间贷款换石油的协议签署,让中俄原油管道的建设尘埃落定。

 

  2009年,中俄原油管道俄罗斯境内段开工;2009年5月18日,中国境内段开工。2011年,全长近千公里的中俄原油管道正式投产输油,通过管道俄罗斯每年对华输送1500万吨原油,为期20年。俄罗斯原油终于抛弃速度慢而运费昂贵的火车,“换乘”管道进入中国。

 

  四大通道锦上添花

 

  数据显示,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已由2000年的30.2%上升至2012年的57.8%。作为石油需求不断增长的能源消费大国,我国目前正在以俄罗斯为主要供应方打造东北方向的能源进口战略要道。此次中俄原油增供协议签署为未来我国原油进口锁定规模巨大的稳定油源,更为我国的油气通道添加靓丽一笔。

 

  根据合同,俄罗斯的大批原油,将通过中俄原油管道运至中国。中俄原油管道起自俄远东原油管道斯科沃罗季诺分输站,穿越中俄边境,途经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止于大庆,管道俄罗斯境内段长约72公里,中国境内长927.04公里,2011年1月1日正式启用,设计年输油量1500万吨,最大年输油量3000万吨,是中国油气进口东北方向的一条战略要道。

 

  实际上,实现能源供应多元化,已经成为近年来我国能源安全战略的一个重要目标。到目前为止,除了东北油气管道,我国还拥有西北、西南陆上和海上三大油气进口通道。

 

  西北油气进口通道由中哈原油管道和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组成。中哈原油管道是我国首条陆上跨国运输原油管线,全长2800公里,2006年开始正式对华输油;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是中国第一条引进境外天然气资源的跨国能源通道,西起土库曼斯坦,穿越乌兹别克斯坦和哈萨克斯坦,在新疆霍尔果斯入境,管道全长1800多公里,设计年输气能力300亿立方米。2010年实现双线通气,与我国西气东输二线衔接,总长度超过1万公里,成为迄今世界上距离最长、等级最高的油气输送管道。

 

  西南方向的中缅油气管道,被视为中国摆脱“马六甲海峡困局”、保障能源运输安全的最主要战略举措。由中缅原油管道和中缅天然气管道组成,起于缅甸西海岸皎漂市,终点是云南昆明,全长约1100公里。今年6月4日,中缅天然气管道缅甸段建成。预计到2013年下半年开始运行。届时,来自非洲和中东的石油以及产自缅甸近海的天然气将通过这条管道直达昆明。中国到非洲的能源航程,比经过马六甲海峡运输,可以缩短1200公里。

 

  海上油气运输线主要有两条:一条是从中东经过霍尔木滋海峡或者苏伊士运河—亚丁湾—印度洋—马六甲海峡—南中国海—中国沿海港口;另一条是从西非—好望角—印度洋—马六甲—南中国海—中国沿海港口。

 

  推进关系互惠互利

 

  事实上,中石油与俄罗斯石油公司重新签署原油增供协议仅仅是中俄在能源领域逐步实现捆绑式合作的一个缩影。最近几年,中俄能源合作取得积极进展。双方在天然气、核能,煤炭、电力等领域合作势头良好。

 

  中俄两国在能源领域是具有巨大互补优势的“天然合作伙伴”,对于两国而言,这次合作都大有裨益。

 

  首先,中国处在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关键阶段,能源需求增长旺盛,无疑是世界少有的稳定可靠的能源大市场,是重要的“战略买家”,还是世界能源生产和能源投资大国。而俄罗斯能源资源丰富,是位居世界前列的“战略卖家”;

 

  其次,中国能源战略的重要取向是实现能源进口的多元化,俄罗斯能源战略的重要取向是实现能源出口的多元化。俄罗斯的传统能源市场位于欧洲,但是目前欧洲经济停滞不前,导致该地区的市场正在萎缩。所以开拓亚洲市场、尤其是最大的能源消费大国中国,有助于实现俄罗斯石油出口多元化,从而摆脱对欧洲市场的依赖;

 

  此外,中国正在实施“向西开放”与“沿海开放”两大战略的互动与对冲,俄罗斯正在实施“向东看”、“转向东方”战略转向,与中国签署石油大单表明,俄罗斯希望将西伯利亚这片资源丰富的土地从—个单纯的原材料供应者变成俄经济乃至亚太地区的—个关键性筹码,从而真正实现东西方外交平衡,进而提高其全球大国地位;

 

  最后,考虑到两国彼此接壤,石油的运输安全也有了保障。

 

  确保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可持续稳定发展,需要以务实合作夯实战略协作的物质基础。中俄两国共同致力能源领域的合作,不仅对于两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对于促进中俄两国战略协作关系的务实发展、夯实战略协作的物质基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俄中能源合作是两国战略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催生了两国能源领域的互利互惠合作关系,中俄能源领域的互利互惠合作关系的发展又进一步推动和巩固了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而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深化和发展不仅对中俄两国,而对国际关系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和深远影响。

 

  中俄能源合作大事记

 

  能源合作是中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两国务实合作的重点。

  ●1996年12月,中俄双方决定设立政府首脑定期会晤委员会。在该委员会框架内常设经贸和科技合作分委会、能源合作分委会和运输合作分委会。

  ●1999年10月,中俄合作建设的田湾核电站正式开工。2007年8月,田湾核电站全面投入商业运行。田湾核电站是中俄两国迄今最大的技术经济合作项目,也是目前我国单机容量最大的核电站。2012年12月,田湾核电站二期开工建设。

  ●2008年,两国元首倡议成立副总理级能源谈判机制(现更名为中俄能源合作委员会),7月,两国副总理在北京启动中俄能源谈判机制。

  ●2008年10月,两国副总理在莫斯科共同主持中俄能源谈判代表会晤。中方表示,中俄能源合作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全面长期合作的原则;二是市场原则;三是互利共赢原则。

  ●2009年4月,两国副总理举行中俄能源谈判代表第四次会晤,共同签署了《中俄石油领域合作政府间协议》,双方管道建设、原油贸易、贷款等一揽子合作协议随即生效。

  ●2010年9月,两国副总理举行中俄能源谈判代表第六次会晤。双方签署了有关石油、煤炭和电力等方面的协议和备忘录。

  ●2011年1月,中俄原油管道投入运营,通过管道俄每年对华输送1500万吨原油,为期20年。

  ●2011年5月,两国副总理在莫斯科举行中俄能源谈判代表第七次会晤。双方签署了天然气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的议定书。

  ●2012年4月,俄中500千伏输电线路投入运营。

  ●2012年12月,两国副总理在莫斯科举行中俄能源谈判代表第九次会晤。双方签署了有关能源合作的四项文件。

  ●2013年2月,在北京举行的中俄能源委员会主席会晤上,双方达成扩大原油贸易的重要共识,确认通过中俄天然气东线管道每年对华供气380亿立方米,并就东线液化天然气项目和西线供气合作继续研究论证。

  ●2013年3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访俄期间,双方签署两国政府间扩大原油贸易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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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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