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中国科学院地理所研究员李保田则认为,日本就强行提出东海中间线的问题,这是不合法的。因为依据《国际海洋法海》,中间线并不是最合理的原则,在东海问题上最合理的原则应该是大陆架原则。大陆架在整个海洋划界问题上,在海域领土归属问题中是高于其他原则的。因为大陆架是大陆的自然延伸,中国是欧亚板块的主导,欧亚板块的主体部分在中国。所以整个东海大陆架是和中国大陆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另外,在中国南海争端的解决上,也有专家认为可以套用当年挪威对北极海域争端的处理方法。据相关资料记载,当年挪威与北冰洋沿岸各国签署条约,提出主权在挪威,但是参加国都可以到那里去进行考察开发。
而这一说法同样遭到多数学界人士的反对,许森安就强烈主张南海的争端不能套用国际争端的解决方法,而应该首先明确中国的绝对主权,不存在周边各国都可以随意考察开发的可能性。
国土资源部海洋办原副主任、国际海洋法专家萧汉强也指出,海洋油气争端应依据公平原则解决,而非生硬套其他国家的解决方法。
他告诉《能源》杂志记者,1967年和1968年,欧洲的北海在当时的德国、丹麦、荷兰、比利时、挪威、英国等强国的环伺之下,各国为了海洋权益和资源争得不可开交。后来1969年,各国就把欧洲北海大陆架到底应如何划分的争端移交到了国际法庭。国际法庭就根据公平的原则,否定了荷兰、比利时和丹麦提出的中间线原则。也就是说,划分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包括中间线也是方法之一,但如果划分的结果导致不公平的话,这个办法就不能采取。
那么怎么叫公平呢?萧汉强认为其核心就是海底资源合理分配。合理当然就有各种解释:比如根据海岸线的长度、根据人口的多少、根据历史上开发的深度及投入的多少以及海域和大陆架的地质关系等。据了解,北海油气争端的解决是国际上解决类似争端的经典成功案例,并成为后来几十年各国解决海域争端的样板。
另据萧汉强介绍,国际上依据公平原则解决海域争端的其他成功案例很多,例如澳大利亚与印度尼西亚之间的帝汶海划界也是一个很好的案例,他们也是按照中间海沟来划界的,也是按照公平原则。另外,按照公平原则划界的案例还有美国和加拿大在美国东北部的缅因湾的划界,也是根据海底地形、海岸线长短、海流以及回游生物等因素综合划分的。
因此,北极海域争端与中国的关系也许用汪品先院士的一句话归纳最为适合:“北极和中国看似很远,实则很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