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乍得项目遇挫已暂停 中企海外项目频遭叫停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3-08-16  来源:国际金融报  关注度:0]
摘要:   8月15日下午,中石油乍得公司安全与环保事务负责人王先生对新华社称,应乍得石油和能源部要求,中石油乍得公司已暂停钻井和试油作业。与此同时,中石油乍得有关人员正积极与乍得政府有关部门联系,期待乍方尽快下达恢复作业的指令。 ...

  8月15日下午,中石油乍得公司安全与环保事务负责人王先生对新华社称,应乍得石油和能源部要求,中石油乍得公司已暂停钻井和试油作业。与此同时,中石油乍得有关人员正积极与乍得政府有关部门联系,期待乍方尽快下达恢复作业的指令。

 

  稍早,外媒报道称,乍得政府8月13日暂停了中石油在乍得当地的一个油田开采活动。法新社援引乍得能源及石油部长杰拉塞姆·勒·贝马杰尔的话称,乍得官员对油田检查后发现,“中石油在开采原油时违背了乍得环境法规,如未使用设备清理溢出的原油,甚至出于控制成本考虑故意让其流出”。

 

  不止是中石油。据《国际金融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08年至今,中国企业在尼日利亚、印度、伊朗、缅甸和哥斯达黎加等国的项目均有被官方“叫停”的记录,绝大多数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开发。

 

  “抛开政治阻扰不谈,中国企业,尤其是央企既然‘走出去’了,那就一定要尊重当地的法律、文化,尤其是环保评估。”对此,老外交官、外交学院教授周尊南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同时,包括外交部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国资委”)在内的政府部门可以更好地发挥“桥梁”作用,做好沟通、指导和协调等工作。

 

  乍得项目遭叫停

 

  中石油本次涉事的是Baobab C-2和Baobab N1-13两口钻井。贝马杰尔对法新社的说法是,乍得官员在对首都恩贾梅纳以南200公里的Koudalwa油田视察后作出了“叫停”决定。

 

  “施工队挖设了沟渠,使未经处理的溢出原油毁坏了周边的森林,并让乍得当地工人在没有防护装备的情况下进行清理。”贝马杰尔称,“该公司经理应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负责。”

 

  “这两口钻井还没有正式试油,此次溢油事件属于钻井过程中的偶发事件。”对于上述说法,中石油昨日表示,“不存在将原油故意存放在泥浆坑内的问题。同时,Baobab C-2溢油现已基本清理完毕。”

 

  中石油解释,Baobab C-2是一口“欠平衡钻井”,“该井钻穿基底潜山上千米,钻井过程中油气显示活跃,导致约340方原油返出”,当时,井队已将溢出原油运送到卸油平台,“由于原油较稠,在泥浆坑和燃烧坑中有少量遗留”。

 

  Baobab N1-13出事的原因是地下异常高压导致复杂情况造成溢流。“在压井过程中,少量原油排入了泥浆坑。该井完钻后作业人员立即安排清理原油,目前清理工作还在进行中。”中石油称。

 

  截至发稿,乍得没有回应中石油的表态,也未说明中石油子公司钻探活动会被叫停多久。

 

  对此,中石油称,已向乍得石油部保证10日内全面清理这两口井的残余原油、完成井场生态恢复,对这两口井的土壤和地下水连续监测,汇报检测结果。“中石油乍得项目将采取更有效的环保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中石油强调。

 

  “叫停”早非个案

 

  上述乍得项目虽是“偶发事件”,但纵观近年来中企“走出去”的案例,项目“被叫停”已不能用“偶然”来形容。

 

  中石油的另一个案例是,2011年,伊朗国家石油公司曾对外威胁称,如果中石油对南帕尔斯气田第11期项目的开发继续拖延,将肯定对其发出最后通牒,“如果该项目的开发维持目前态势,有可能会把整个项目转让给实力雄厚的国内承包商”。

 

  早在2008年10月,中国铁建也曾发布公告,“旗下子公司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承担的尼铁现代化项目已被移交,且该工程被要求暂时停工,并将持续至重新界定合同范围,所需时间约90天左右。”

 

  周尊南发现,中企“走出去”项目之所以遭遇“叫停”,有可能是资金周转、市场行情不如预期等因素造成的,但也存在政治因素干扰和中企自身对当地市嘲理解不够”等原因。

 

  在他看来,前者的典型案例是缅甸密松水电站——2011年9月,缅甸总统吴登盛以“重视民意”为由,声称在2015年大选前任期内将搁置密松水电站项目,而中电投集团公司总经理陆启洲当时用“非常吃惊”来形容缅甸的官方决定。而后者,多以“环保评估不过关”、“工人罢工”等形式表现出来。

 

  要“走出去”,更要“本土化”

 

  周尊南的建议是,为防止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项目“被当地叫停”,企业要真正重视起来,尊重当地的法律、文化乃至工人的工作习惯,更要避免出现因环保评估不过关而出现的损失。

 

  事实上,中石油集团公司董事长周吉平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曾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企业“走出去”,更重要的是要“本土化”,即“促进当地的就业,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这样,才会“有本质上的安全”。

 

  “另一方面,外交部、商务部和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可以形成合力,共同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指导意见和投资预警等,同时,一旦企业的项目遭遇政治阻扰,更要发挥这些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尽力不让企业出现损失。”周尊南说。

 

  国务院国资委去年连发三文对“走出去”进行预警,更明确表示,“目前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仍在初级阶段,还存在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境外投资为企业战略服务的意识不强,投资项目前期研究不够深入,投资风险控制能力和利用全球资本市场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而一位观察人士昨日在和《国际金融报》记者交流时坦言,中企“走出去”遭遇麻烦是“老话题”了,但大家往往会在事件的具体过程、原因、时间等没有弄清楚之前,就妄下结论或进行猜测,甚至跟着西方国家的观点“走”,这客观上同样不利于中企解决“走出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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