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资进入石油行业不存在“误会”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3-09-06  来源:红网  关注度:0]
摘要:   中石油腐败窝案的发生,再一次引发了舆论和公众对垄断行业如何向民资开放问题的讨论,要求有关方面加大对中石油等垄断行业的改革,全面向民资开放。对此,有关专家表示,民资没有大规模进入石油行业,并不是国家不让,而是因为投资...


 

  中石油腐败“窝案”的发生,再一次引发了舆论和公众对垄断行业如何向民资开放问题的讨论,要求有关方面加大对中石油等垄断行业的改革,全面向民资开放。对此,有关专家表示,民资没有大规模进入石油行业,并不是国家不让,而是因为投资巨大、折旧时间长、变现能力差、收益回收很慢,理性的民间投资者不愿进来。期待“敞开大门、投资者蜂拥而入”的场面,只是一种美好的误会。

 

  将中石油发生的各种腐败案件,全部归咎于垄断,归咎于没有向民资开放,确实不够恰当,也不够客观公正。但是,将中石油等垄断行业没有向民资开放,归咎民间投资者过于理性,过于追求眼前利益,也是不太客观和公正的。

 

  我们承认,受终端产品价格被国家控制,经营难以按照市场规律运行,投资回报周期可能偏长、效益难以在短时间内体现,确实会影响到一部分习惯于追求短期利益的民间投资者的投资热情。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民间投资者都只考虑眼前利益和短期利益,而不考虑长远利益和发展利益。

 

  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有相当一部分民间投资者是愿意进行长线投资的,是将投资目光放在将来和长远的。不然,也不会有那么多民间投资者选择铁路、矿山、民用航空等长线领域、长线行业。特别是铁路,一定程度上可能比投资石油行业的回报周期更长,投资回报率也更低。

 

  石油等行业,所以到目前为止仍然是国有占绝对垄断地位,关键还在于政策上并没有对民间资本开放,没有给民间资本进入这些行业以足够空间。就象中石油在油田开采方面,能够容忍将低品位油田区块以承包的方式向其他投资者开放,让“二老板”从中牟利,也不愿将开采权放给民间投资者,让民间投资者决定是否愿意投资开采。

 

  相反,如果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并由民间投资者与国有投资者进行竞争,也许就不会出现低品位油田区块中石油不愿开采的现象。所谓的承包和“二老板”问题,也就不会出现了。

 

  至于有关专家提到的目前世界上40个有石油产业的国家,已经32个不约而同地通过国家手段,将本国原有的两到三家石油公司合并成了一家,以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的观点。实事求是地讲,与民资进入也不存在任何矛盾。

 

  要知道,所谓的以国家手段整合石油企业,并不存在国有还是民营的概念。相反,国外的石油企业,大多是民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国家手段的整合,也是建立在市场规则的基础之上,是以资本为纽带,通过股份合作的方式进行整合。也就是说,并没有因为国家出面整合,民间资本就退出石油行业了。也没有因为国家出面整合,就必须国有占绝对控制地位。

 

  如果我国的石油企业,也象国外一样,是以股份制企业为主,民间资本和国有资本一样,都能够自由地出没石油行业,并积极地参与国际竞争。政府出于国家战略的考虑,将企业整合到一起,也没有什么可质疑的地方。

 

  问题是,我们的石油行业,只有可怜的两、三家国有企业,民间资本根本没有进入到石油行业。因此,也就谈不上整合问题。如果真的要想象国外一样对石油企业整合,使石油企业有足够的与国际跨国公司进行竞争的能力。笔者倒认为,更应当加大民间资本的进入力度。通过民间资本的进入,将目前的石油企业做得更大更强。

 

  更重要的,一旦民间资本全面进入到石油行业,并与石油企业组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股份制企业,不仅国际竞争力能够大大增强,预防腐败问题发生的内在机理能够得到有效健全,而且可以大大减少国外企业对中国国有企业的误会,避免外国政府对中国国有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以“国家背景”为借口指手画脚。

 

  也正因为如此,敞开大门,让民间资本进入石油等垄断行业,并不存在什么“误会”。相反,将民间资本排除在石油等垄断行业之外,是一个影响市场经济完善的误区。

 

  倒是以什么样的方式让民间资本进入,通过什么样的手段让民间资本能够没有顾虑地进入,是有关方面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因为,对民间投资者来说,所谓的顾虑,并不在投资的周期和效益,而在进入以后的生存环境和状态。

 

  文/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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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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