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12日,吉林石化公司落实“四项措施”节约资金432.94万元,效能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果。
吉林石化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基础工作、健全制度、监督检查四项措施,成立“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监察组,负责项目实施进度与效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下发监察通知,从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公务接待、勤俭节约、廉洁自律、“三重一大”执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七方面开展监察。吉林石化公司效能监察组在工作中采取二级单位自查、监察组集中检查的方式,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督促整改,共发现问题9个,全部整改;给予2人纪律处分、4人组织处理。公司的各类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数量持续减少,各项费用全面受控并大幅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