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伊开放,诱人前景伴随巨大风险
伊拉克石油对外开放将对世界石油工业产生重要影响。在未来国际上游油气开发领域,伊拉克是中国最有可能大规模进入的国家,而事实上,中石油是进入伊拉克时间最早、所占份额最大的外国石油公司。
2009年3月11日,伊拉克签订了战后首份对外合作合同,即与中石油合作开发艾哈代布油田。该项目早在1997年就已签订产品分成合同,现改为服务合同,这也是伊拉克战后唯一重新签订的合同。目前该项目已启动,预计将建成年产600万~800万吨的规模。
2009年6月和2010年1月,伊拉克分别进行了两轮对外招标,共签订了10个合作项目。在这两轮招标中,中石油分别得以参与鲁迈拉(Rumaila)和哈法亚(Halfayh)两个油田项目的开发。招标后,伊拉克又与中海油签订了米桑油田群(Missan)的合作协议。在这三个油田开发项目中,中国石油企业所占的权益份额分别为37%、38%和67%。
目前这些项目的产量和外国石油公司承诺的稳产目标差距巨大,具有很大的增产空间。上述三个项目每年可增加的产量分别为9250万吨、2500万吨和1750万吨,合计1.35亿吨,其中中国公司的权益产量为5545万吨。而2009年中国石油企业海外作业产量也仅为1亿吨左右,权益产量4500万吨。
但伊拉克能不能实现这些增长目标仍不能确定。首先,这些产量的增长必将与欧佩克产量配额发生矛盾。其次,输油能力不足。目前伊拉克没有和石油产量相匹配的输油管线。再次,安全问题。许多外国公司仍担心伊拉克政权的稳定性,对油气开发仍持观望态度,作业并不积极。
其实,伊拉克的安全形势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差。近期招标的油田主要在伊拉克南部,由什叶派人掌权,并不像混居的中部地区那么混乱。而外国公司的不积极,实际上也给中国公司带来了机会。
伊朗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国际制裁,中国石油企业进入伊朗上游的风险实际上比进入伊拉克大得多。例如中国想和伊朗开展液化天然气合作,但中国并没有大规模生产液化天然气的技术,需要从欧洲等国进口,而欧洲国家因为国际制裁并不会向中国出售这种技术。
更重要的是,伊朗的合同条款非常苛刻。目前伊朗在与外国投资者的合作中,均采用回购合同模式。在此模式中,伊朗对许多环节控制非常严格,所有计划都需要伊朗政府审批,而且政府机构官僚气息严重,导致油田项目很难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