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根据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决定自10日起下调成品油价格。按照国家规定,90号汽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由每吨9550元调整为9500元,降低50元;0号柴油(标准品)由每吨8430元调整为8380元,降低50元。其他品质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也相应下调。
天津下调后的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升分别为:90号汽油7.09元,93号汽油7.65元,97号汽油8.08元,均降低0.04元;0号柴油7.24元,降低0.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