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美国商务部初步裁定,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板获得政府不公平补贴,建议征收最高达35.21%的关税。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表示,这是美方在2012年11月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已征收高额反倾销、反补贴税的情况下,再次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并试图征收高额税,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
美国商务部在一份声明中称,对从无锡尚德和其他五家公司进口的太阳能板征收35.21%的初步关税,对从天合光能进口的太阳能板征收18.56%的关税,对从其他中国制造商进口的太阳能板征收26.89%的关税。
德国太阳能生产商SolarWorld AG的美国分公司投诉,中国制造商通过将用于制造太阳能板的太阳能电池的生产转移到台湾来规避2012年开始征收的关税,继续向美国市场倾销低价太阳能产品。
中国商务部负责人指出,今年年初美方无视事实及法律依据,适用相互矛盾的原产地规则,对中国同一光伏产品再次启动调查并做出高税率初裁裁决。美方对中国产品进行限制的做法,是对贸易救济措施的滥用,保护色彩十分明显,势必使中美光伏贸易纠纷再度升级。
商务部表示,频繁采取贸易救济措施不能解决美光伏产业自身发展问题,希望美方审慎处理此次调查,尽快终止调查程序,为促进全球光伏产业创造良好竞争环境。中方也将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并保留采取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根据美方程序,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分别于8月和10月对上述调查作出终裁。如果两家机构均作出肯定性终裁,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此类产品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商务部将要求美国海关对相关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
此前,美国商务部曾于2012年裁定对中国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以及14.78%至15.97%的反补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