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日前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在大连原油管道爆炸事故发生5个多月后,各方专家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已将有关结论提交到了国家有关部门,中石油及相关当事人也在等待政府的最后裁定,大连当地受到污染的企业也尚未拿到赔偿款。
本报此前的报道称,由于爆炸而引发的一系列赔偿估计达到10亿元人民币以上。
另有媒体称,油污打捞期间,除中石油组织的大型专业打捞船队,大连市政府也组织了超过3000艘渔船参与。若按每条船支付18万元计算,仅这笔费用已达5.4亿元。
近日有媒体表示,“中石油和大连市政府对火灾的善后达成一致意见:油污清理结束的后续赔偿工作由大连市政府负责,中石油‘以投资抵赔偿’——在大连的长兴岛投资2000万吨/年炼油、100万吨/年乙烯项目。”
上述知情人士否认了这一说法,“目前中石油也在等待更高级别的处理意见,”他表示,中石油对大连长兴岛的2000万吨/年炼油、100万吨/年乙烯的投资项目,早在“7·16事故”之前就已确认,并非作为赔偿的条件。
来自中国能源信息网的消息称,2009年中石油已展开大连长兴岛千万吨炼油项目的前期工作和规划方案的研究工作。据本报记者了解,事故的责任方认定及赔偿方案都可能在近期下发。
“目前我们并没有拿到政府、中石油方面的赔偿款。”一家在大连经营大型海滩旅游的负责人杨先生对本报表示,2009年,公司从大小帐篷出租、水上自行车、摩托艇、帆板等业务上获得了大约1000多万元人民币的收入,由于原油对海滩造成一定污染,2010年的收入估计只有90多万元,相比上一年同期下降了90%。
“7月到9月末,一般是海滩的旅游旺季,估计人流量在5万到10万之间。”他表示,漏油事故恰恰发生在7月中旬,一些游客不仅取消了来海滩度假的行程,当地游客也担心游泳时会吸入原油,而不来玩耍了。现在的收入无法支撑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光是海滩的人员、设备等开支就要400多万元”。
据了解,他已将公司的收入下降情况写成材料上报给大连市政府,至今没有回音。“当时清污时,政府是赞助了一些设备和人员,但随后并没有相应的赔偿款到位。其实我们也是希望政府能有一个说法,如果政府可以解决的话,那么我们也会继续等待。假设解决不了,那么我们打算直接找中石油协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