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压缩天然气价格昨起调整 出厂及销售价格统一上调0.4元/立方米
车用压缩天然气价格昨起调整 出厂及销售价格统一上调0.4元/立方米
本报讯 据悉,省物价局近日下发通知,自9月4日起,调整省内车用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
通知规定,车用压缩天然气出厂及销售价格统一上调0.40元/立方米。调整后,车用压缩天然气出厂价格调整为3.28元/立方米;海口地区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结算价格调整为4.56元/立方米,其它市县为4.76元/立方米;为减轻因气价上涨增加的出租车、城市公交车用气负担,继续对出租车、城市公交车用气临时补贴0.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