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混改”舆情热度虽高不失理性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4-09-19  来源:证券时报   关注度:0]
摘要:   9月14日晚,中石化公布了参与其销售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投资者名单,引来广泛关注。当晚,一篇题为《揭秘:入主中石化的25家投资者,都啥背景?》的文章就在微信朋友圈上广为流传,虽然其内容完全来自中石化公告,但该文仍获...


 

  9月14日晚,中石化公布了参与其销售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投资者名单,引来广泛关注。当晚,一篇题为《揭秘:入主中石化的25家投资者,都啥背景?》的文章就在微信朋友圈上广为流传,虽然其内容完全来自中石化公告,但该文仍获得近6万的阅读量,市场对此事的关注可见一斑。

 

  9月15日,财经媒体、都市类媒体、门户网站对中石化的“混改”引资名单做了大量报道,报道主要集中于公告本身。中石化的公告为媒体报道提供大量素材,其公告对25家投资者的基本信息、其背后的实际控制人、投资实体是否专为本次增资目的而设立等情况均有详细披露。

 

  中石化公告中披露的其与投资者就销售公司的股权作的若干约定引来了许多媒体关注,其中包括“本次引资完成3年后,如销售公司尚未实现上市,如果投资者转让销售公司股权的,中国石化享有优先购买权”、“投资者在销售公司上市完成后1年之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销售公司股份”等。

 

  这些条款被媒体认为是中石化为销售公司未来将上市所设置。《京华时报》报道称“外界担忧混改沦为引资上市”,并称财经评论员叶檀暗示:“中石化在资本层面的引资合作,目前还看不出除了融资然后上市圈钱之外的意义。”财经评论员皮海洲亦撰文认为中石化“‘混改’最终演变成了一种‘股改’”。

 

  尽管多家投行对中石化销售公司“混改”方案的评价不一,市场对“混改”方案的表现却相对一致。9月15日,中国石化A股微跌0.74%,H股大跌6.76%,创出该股2009年以来最大的单日跌幅。

 

  9月16日之后,在市场消化了中石化“混改”引资名单的基本信息后,媒体上出现了更多更深度的报道和评论。最为“关心”中石化“混改”的应为财新传媒,除了网站上的大量常规报道外,其关注能源领域的微信公众号连续发布多篇关于中石化的评论文章。其中一篇题为《为什么中石化混改的最大利好者是中石油?》的文章认为,中石化销售公司之所以估值高,是因为其拥有的3万个加油站所构成的网络价值高,因而可以通过改革加油站便利店管理机制、运营模式来发挥其价值,作者认为“未来国企改革中的核心是资产重估而不是现金流的变化”。

 

  也有媒体报道从入股中石化销售公司的投资者的角度切入,解读投资方与中石化可能达成的合作。如《第一财经日报》报道称,海尔电器与中石化“将建立长期、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O2O渠道分销业务、物流配送、家电、时尚生活家电产品及油品销售等领域开展合作”。

 

  总体而言,舆论对中石化“混改”方案的态度正面居多,不吝在标题中使用“混合所有制改革获实质性突破”、“‘混改’迈出实质一步”、“‘混改’子弹打在靶上了”等语句的文章不在少数。但是,持批评态度的观点不容忽视。

 

  国泰君安首席经济学家林采宜所撰写的《中石化增资未触及国企改革核心》认为,“这次中石化的增资扩股与其说是开了国企改革的先河,不如说是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的一个试点。”其原因在于,“中石化的股权重组:外部,没有改变行业垄断格局;内部,也没有清晰的公司治理机制和管理层约束激励机制方面的具体安排。只是通过引入战略合作伙伴,使得公司的股权结构进一步多元化。”

 

  此外,在许多评论文章中,即使是持正面和中性态度看待这场改革的,也都共同指出,25家投资者中民营资本占比过少,基金、险资占比过大,加之参股企业合计持有股份不超过30%,不具有经营上的决策权,“一股独大”的背景决定了中石化在董事会中拥有的话语权最大。

 

  如《广州日报》评论文章的标题所言,“中石化‘混改’只是开始不是结局”。民营资本进入中石化后话语权是否会被湮没?习惯了国企式经营的中石化与“外来基因”将如何磨合?未来参与改革的国企能否触及国企改革核心,实现提高经营效率、营造更公平的产业竞争环境、改善公司治理?这些都还有待进一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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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中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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