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果就海洋石油I区块签双赢协议
[加入收藏][字号:大 中 小]
[时间:2015-03-24 来源:中国石油新闻中心 关注度:0]
摘要: 3月18日,刚果石油天然气部长朗巴代表刚政府同石油I区块石油开发商签署谅解备忘录,备忘录规定该区块利益分成制度将从石油特许经营制度转变成石油产品分成制度。朗巴称,新的协议将实现双赢。
刚果海洋石油I区块共涉及4家石油开发商:刚...
3月18日,刚果石油天然气部长朗巴代表刚政府同石油I区块石油开发商签署谅解备忘录,备忘录规定该区块利益分成制度将从石油特许经营制度转变成石油产品分成制度。朗巴称,新的协议将实现双赢。
刚果
海洋石油I区块共涉及4家石油开发商:刚果国家石油公司、Perenco、刚果石油以及CMS Nomeco。协议旨在延长海洋石油I区块开采许可期限。自1979年以来,刚果海洋石油I区块一直实行特许经营制度,石油公司是设备的所有者,并负责开采和销售石油。国家的收益只有税收和特许权提成(10%-15%)。在产品分成制度下,石油公司开发油田并公布投资金额,投资所耗将通过部分石油产品偿还。国家拥有自己可以支配的石油产品,通过石油产品分成,国家偿还石油公司投资支出,
石油设备归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