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工信部、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促进我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
我国装备制造业经过多年快速发展,产业体系日趋完善,但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重大技术装备应用推广问题直接影响了我国装备制造业的转型和升级。
2006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等文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近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将“依靠创新培育制造业竞争新优势”和“大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作为2015年经济工作的重点之一。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原则,由工信部制定发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保监会及保险业行业协会指导监督保险公司为目录内装备定制综合险,装备制造企业自主投保,中央财政适当补贴投保企业保费。其核心是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激发保险功能,降低用户风险,加快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推动装备制造业发展。
据工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出台这一政策力求实现多方共赢:一是推动我国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二是搭建制造企业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平台。三是探索完善公共财政市场化支持方式。四是利用保险功能建立重大技术装备风险防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