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山口退运砷超标进口煤炭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15-04-10  来源:中国能源网  关注度:0]
摘要: 近日, 阿拉山口局出具检验证书和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将1车63吨砷含量超标的进口动力煤进行退运处理。 据了解,这是自2015年1月1日《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全疆第1批进行退运的不合格进口煤炭。 此次退运的煤炭...
    近日, 阿拉山口局出具检验证书和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将1车63吨砷含量超标的进口动力煤进行退运处理。
 
    据了解,这是自2015年1月1日《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全疆第1批进行退运的不合格进口煤炭
 
    此次退运的煤炭原产地为哈萨克斯坦,经检测其砷含量为118微克每克,超过了《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限量要求。
 
    为防止有毒有害元素超标煤炭进入我国冲击国内煤炭行业,维护国家环境安全和经济安全。阿拉山口局提醒煤炭进口企业按《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各检测项目指标要求签署对外贸易合同,明确拒收条款和退货责任条款,对质量低劣的国外煤炭慎重签订进口协议,以免影响正常通关,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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