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石油储备体系建设“刻不容缓”
据介绍,石油储备是一个体系化的建设过程,涉及总量、地区分布、所有制分布这些因素,现在,中国的石油储备体系化建设才真正开始,本质上就是构建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战略储备与义务储备相结合的综合石油储备体系。
尽管我国第一批石油储备基地部分已经建成完工,从储油设施等硬件上保证了启动战略石油储备的基本条件。然而,构建石油储备体系还有一系列工作要做,像石油战略储备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储备营运管理机构的设立、储备油品的来源、储备资金的来源、新储备基地的选址、符合中国需求的储备规模等都需要进一步研究。
业内专家强调,由于我国石油储备体系建设刚刚起步,使得我们在面临国内外市场供需失衡、市场供给不足而频频出现的大面积“油荒”时,难以短时间内保障油品供应,稳定油品市场秩序。因此,不论从国内市场还是从外部环境来看,加快推进我国石油储备体系建设“刻不容缓”。
据了解,1975年日本开始实施的《石油储备法》拉开了其战略资源储备制度的序幕。自1978年石油危机后日本启动国家石油储备制度以来,日本国家石油储备量已经从当年7天的用量迅速上升到2008年的102天。
如今,日本石油储备由经济产业省统一管理,以国家为主,民间为辅。根据《石油储备法》,国家、企业存储的石油必须至少分别供全国消费90天和60天。截至去年底,日本石油储备量约为6亿桶,政府和民间的储备量都在标准线之上。
事实上,参考欧美和日本经验,中国石油储备体系设计为四级,分别为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地方政府石油储备、国有石油公司商业储备以及其他中小型公司石油储备。
据了解,我国石油储备基地的选择需要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要靠近深水港、铁路线、高速公路网,有优越的交通物流条件;二是要靠近大型炼油厂,在关键时刻储备基地可以就地加工出成品油,以供需要;三是靠近消费市场,尤其是在我国一期建设中,4个基地都分布在东南沿海石油消费量高的地区。
当然,石油储备基地的选择还需要考虑与我国石油进口国的地理位置因素,二期工程在新疆的选址就是考虑了这一点。
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增加石油储备库容,2010年8月,国家石油储备中心举行利用社会库容存储国储油的资格招标,6家中标企业的总库容能力为150万立方米,相当于大连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总库容的一半。
数据显示,我国民营石油企业2.3亿吨的总储油量中,能够得到充分利用的库存容量仅为几十万吨,不到总量的百分之一,剩余的库存容量都被闲置,而且每年的维护、管理需要高昂的费用。
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此次招投标有望形成双赢的局面,既能增强国家石油储备能力,又能拓宽民营油企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