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7日,国土资源部在门户网站发布新疆石油天然气勘查区块招标公告,标志着以新疆为试点的油气资源上游领域改革正式拉开序幕。本次招标是我国新世纪油气勘查开采体制改革的“第一枪”,有望结束油气上游领域长期以来由国有石油公司专营的局面。
我国石油工业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勘查开采成效显著,2014年,我国石油产量2.1亿吨,天然气产量1298亿立方米,居世界前列。与此同时,我国油气消费量大幅增长,对外依存度逐年攀升。确保国内油气供应水平,关系到国家经济和能源安全。
我国油气资源丰富,勘查开采尚处于初期至中期阶段,潜力巨大。2014年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提出推动能源消费、供给、技术和体制四项革命,部署油气勘查开采体制改革,破除体制障碍,加大国内油气勘查开采力度,牢牢掌握能源安全的主动权。为此,国务院决定,首先在油气资源潜力较大的新疆开展油气勘查开采试点工作。
为积极稳妥推动新疆油气改革试点,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了试点领导小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
试点主要目标是放开市场、平等准入、激发市场活力,加大油气勘查开采的投入,探索出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新体制机制,为下一步全面深化油气勘查开采体制改革提供宝贵经验。
试点的主要内容是:
(一)油气勘查区块招标。有计划分期向社会投放招标区块。本次先拿出6个油气勘查区块,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均可参与投标,承诺勘查工作量多的企业中标。中标企业按承诺投入的10%提交履约保函,领取勘查许可证,取得探矿权。探矿权三年到期后,对勘查投入进行考核,完成承诺勘查工作量的,按原面积延续探矿权;未完成承诺勘查工作量的,按照未完成比例执行履约保函,核减区块面积后延续探矿权。
(二)促进新疆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查开采。积极协调、支持新疆企业与
中石油、
中石化建立合作共赢、利益共享机制,在石油公司矿业权区块内,通过合作的方式开展油气勘查开采。
(三)支持地方发展。在油气勘查区块招标中,企业承诺的勘查工作量相同时,新疆企业优先获得区块;中标企业转入开采后应当在资源地注册企业;国家将加大新疆油气基础地质调查工作力度,进一步摸清资源家底。
(四)探索完善管理制度。一是完善油气勘查区块出让制度,探索既适合油气勘查开采特点,又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竞争性出让制度。二是落实地方安全和环保监管责任、营造有序的勘查环境。本次试点,新疆各级地方政府将切实发挥监管作用,一方面将油气勘查开采,作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管重点,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另一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维护油气勘查开采秩序,确保矿业权人合法权益,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做好服务,通过各级地方政府协调,加强服务,保障勘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总结经验、全国推开。通过试点及时总结出可复制、能推广、利修法的制度经验,适时向全国推开。这是试点的目的所在。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油气资源勘查开采具有高风险、高投入、高技术、长周期、高回报的特点。经过六十年的勘查开采,条件较好的资源已经被发现并开采消耗,资源品位和勘查的成功率不断降低。新疆地区油气埋藏深、地面基础条件差,使得投资风险更大。企业要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控制措施,才能更好地适应油气勘查开采的特点,逐步发展壮大。通过市场竞争,未来若干年内,将会涌现出一批新的油气能源企业和油气技术服务、装备制造企业。
下一步,国土资源部还将有计划地向社会公开新疆油气勘查区块。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