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获批建可再生能源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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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7-30 来源:中国能源网 关注度:0]
摘要: 国务院近日正式批复《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明确在张家口建设国际领先的低碳奥运专区,并提出到2020年,示范区55%的电力消费来自可再生能源,全部城市公共交通、40%的城镇居民生活用能、50%的商业及公共建筑用能来自可...
国务院近日正式批复《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明确在张家口建设国际领先的“低碳奥运专区”,并提出到2020年,示范区55%的电力消费来自可再生能源,全部城市公共交通、40%的城镇居民生活用能、50%的商业及公共建筑用能来自可再生能源,40%的工业企业实现零碳排放。
新世纪以来,以可再生能源为核心的能源革命快速演进。我国可再生能源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经营模式等方面还存在一系列体制机制障碍,严重制约能源机构优化,亟须通过在局部区域开展先行先试和创新示范,探索有利于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模式和新机制。
张家口市位于河北省西北部,是我国华北地区风能和太阳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也是京津冀地区重要的生态涵养区和国家规划的
新能源基地之一。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毛宇山表示,开展可再生能源应用综合示范,对引领可再生能源创新发展,推动能源革命,促进经济落后地区转型升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重要意义。
该《规划》立足于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的基础条件,强化突出了开展发电、用电和输配电在内的电力价格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新能源无歧视、无障碍上网制度等一系列电力市场体制改革举措,以及在体制机制、商业模式、技术开发等方面创新的重要工作任务,明确了下一步聚焦实施的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开发、大容量储能应用、智能化输电通道建设、多元化应用等四大工程,提出了打造低碳奥运专区、可再生能源科技创业城、可再生能源综合商务区、高端装备制造聚集区、农业可再生能源循环利用示范区等五大功能区。
能源电力体制改革是未来几年中的重头戏。《规划》提出,建立适应可再生能源大规模融入电力系统的新型规划管理体制、电力市场体制、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利益补偿机制。其中,为解决制约当前弃风、弃光、限电等问题,重点开展包括发电、用电和输配电在内的电力价格体制改革,鼓励企业以混合所有制方式投资局域智能电网建设,完善示范区跨省(区、市)电力交易机制。
“我们力图通过示范区先行先试,率先打破制度藩篱,破解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为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探索新机制、新路径。”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副司长任志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