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前出台意见,以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提高煤炭产品质量、防治用煤环节污染为重点,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据悉,我省将加快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升级改造,到2017年,全省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
长期以来,煤炭一直是我省重要的基础能源和工业原料,消费量占全省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75%以上,占全国煤炭消费总量的12%左右。因传统的用煤方式,尤其是煤炭散烧直排和煤炭扬尘形成的污染物排放量一直居高不下,逐渐成为影响我省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因素。
据介绍,我省将加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发展清洁高效煤炭能源。力争到2017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减少2000万吨。实施煤炭生产加工源头管控,提高煤炭质量和利用水平。特别是,健全煤炭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煤炭质量全过程监管。积极推广先进的高效煤粉、洁净型煤和水煤浆技术,加大洗选煤和配煤技术推广力度,加快实施工业绿动力工程。到2020年,全省原煤入选率达到80%以上,实现应选尽选。
同时,加快燃煤电厂节能减排升级改造步伐,提高煤电高效清洁利用水平,打造煤电产业升级版。2017年对全省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使所有现役电厂每千瓦时平均煤耗低于310克标准煤,新建电厂每千瓦时平均煤耗低于300克标准煤。对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坚决淘汰关停,实现达标排放。
我省还将落实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到2020年,全省现役低效和排放不达标炉窑基本淘汰或升级改造,先进高效锅炉达到70%以上。利用三年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推广高效环保煤粉锅炉。到2018年,累计推广高效环保煤粉锅炉2.5万蒸吨以上,煤粉锅炉应用比例达到65%以上,煤粉锅炉平均热效率达到87%以上,争取每年节约180万吨标准煤,减排烟尘4.8万吨、二氧化硫5.8万吨、氮氧化物1.1万吨。
此外,还将强化煤炭燃用环节质量监管,减少煤炭散烧和污染直排。加强对燃煤单位使用煤炭的抽样检测,全面禁止劣质散煤销售,逐步推行天然气、电力及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支持鼓励煤炭企业、大型储煤基地转型发展型煤、高效煤粉等清洁煤炭;加大推广先进民用和商用环保炉具;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主城区无煤化,城乡接合部和乡镇驻地普及使用洁净型煤等清洁能源,农村地区禁燃劣质散煤。完善煤炭储运配送体系,有效保障优质清洁煤炭供应。全省重点建设10个高效煤粉制备中心,逐步在全省范围内形成百公里煤粉快速配送网点体系;统筹规划建设省、市、县三级煤炭储运配送体系,力争到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煤炭清洁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