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环保部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数据汇总整理了2016年第一季度排放严重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该名单此次列入统计的严重超标排放废气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共计73家,其中煤电、热电及自备电厂企业超过20家,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广东、陕西、宁夏等多个地区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废气超标排放情况。
环保部表示,列入名单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应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和危害,及时改正违法排污行为,主动履行环境保护义务,落实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主体责任。企业所在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核实企业超标排放情况,并依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关于定期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要求,对严重超标企业及时依法处理。
此外,公告中还提到,今后环保部将每季度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并同时公布上季度严重超标的企业处理处置及整改进展情况,对连续两季度严重超标排放的企业将予以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