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上风能
据有关机构统计我国陆地上10m处风能资源可开发量约为2.5亿kw,陆地上每年发电只能达到2000~2500h/a,海上风能资源可开发量约为7.5亿kw,相当于陆地上的3倍,并且海上风能利用率更高,可以达到3000~3500h/a。海洋海域广阔,大容量的单机机组的安装更容易实现。再者,海上的风能资源非常丰富,而且海上
风电技术日益成熟已经具有很高的可行性,从长远看海上的风电产业的市场将会迅速发展。我国海上风能资源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东部沿海地区常规能源相对缺乏,但是经济相对发达、有较强的电网结构,所以风能发电场正逐步从内陆地区和沿海地区向海上发展,我国未来风能产业的发展中海洋风能产业将会成为主要方向。
我国的海洋风电产业正在稳步起航,尤其是近几年,发展更为迅速。2007年11月3日,我国首台由金风科技生产制造的1.5mw海上风力发电机组在渤海湾正式并网发电,也是首台直驱式海上风力发电机组。近些年我国大力开建海上风电产业,总装机容量1O万kw的上海东海大桥的海上风电场,生产的风电资源将通过海底电缆直接输送到东部沿海。据全球风能理事会最新统计,2009年我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居世界第一位,达1300万kw,累计装机容量已跃升为世界第三位,达2510万kw。
2.海洋温差能
我国在海洋温差产业的发展上具有优越的发展条件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因为我国有着辽阔的海域,加上南海、黄海、东海都有着相对较好的平均海水温度,且大部分海域的水深都在1000m以上。虽然条件优越,但是在海洋温差能方面的研究相对于发达国家晚了很多,在上世纪80年代初,天津国家海洋局海洋技术中心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和中国海洋大学等机构才开始研究这一
新能源。15kw温差发电装置的研制成功,使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三个独立掌握该项技术的国家。
我国的海洋温差能利用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任然暴露出很多问题。首先是系统设备的安装问题,由于较低温度的海水是从海洋深层抽取的,所以要将管道通入海洋深处,这种海洋深处施工对于我国目前技术水平来说是较难突破的问题。另外即使是最深处的海水温度都不会达到零度以下,为弥补海水温差小的缺点,就要保证很大的海水流量,这就需要很大的管道直径,就我国目前技术水平来说,大管道的建造存在很大困难。
3.海洋波浪能
我国对海洋波浪能发电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1990年在大万山岛,第一座试验性波浪发电站才建成。2013年,中科院广州研究所课题组研制完成了漂浮式波浪能发电装置“鹰式一号”,作为海洋波浪能利用技术的一种,与之前研发的设备的不同之处是在系统的外形设计上,新型系统的外形采用一种能够吸收浮体的轻质波浪能,这种波浪能经过特殊设计,能够最大程度地吸收入射波。安装完成后,该系统已经成功发电。
跟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对海洋波浪能发电的研究较晚,但从目前的研究结果来看,在这方面的发展迅速,如微型波力发电技术和小型岸式波力发电技术都已经成熟,后者更是挤进世界前列。尽管如此,相对于英国和挪威来说,我国对于海洋波浪能的开发程度还有很大的差距,尤其在波浪较小的时候如何稳定的发电还存在较多的问题。
4.潮汐、潮流能
我国对于
潮汐能方面的研究是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的,最初的试验是在浙江省舟山海域进行的。到目前为止,有8座潮汐电站,是我国已建成使用的。虽然已经建成并使用潮汐电站,且技术水平上也基本可行,但是,在现有潮汐电站的整体规模和单位容量上相比于发达国家是处于落后水平的。
我国的华东地区沿海海域辽阔,潮汐能能源充足,占全国可开发潮汐能源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所以华东地区在该能源产业发展方面具有天然优势。目前可开发区域:长江北口、钱塘江、乐清湾三处。这三处是我国最有可能开发潮汐电站的地方,且可以大规模开发,据专家估计,装机容量可达600万kw。华东地区地域繁华,人口密集,在能源需求上一直处于紧张状态,如果将长江北口、钱塘江、乐清湾这三处的潮汐能源利用起来,其电力紧张问题将大大缓解,同时还可以大大促进上海、杭州、宁波经济三角区的经济繁荣发展。
发展我国海洋新能源产业的政策建议
1.技术水平层面的建议
加大海洋新能源的研发力度。目前在我们国家,有较多机构在进行海洋新能源的研究,主要是各大高校和海洋能源研究所,虽然在数量上占了较大优势,但由于机构分散,技术交流不充分,技术水平很难在国际上立脚,世界顶尖的研究成果非常有限。建议聚集精英力量建立新的海洋新能源研究机构,可以效仿美国建立类似于美国国家实验室的研究机构。抓住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机遇,创造良好的条件吸引国外顶尖的技术人才。多参加国际间的技术交流活动,在引进先进技术后要消化吸收然后自己开发创新。
可再生能源大多存在分布不均匀、能力密度不高等缺点,在新能源开发的时候,减少利用成本和提高利用效率是研究的重点。相比之下,可再生能源开发在技术方面要比常规能源复杂许多,涉及工程设计、设备制造、材料制造、资源评价、管理和配发等诸多领域,必须要多个领域的科研人才进行联合,由于我国科研技术成果相对封闭,其中还有很多问题有待解决。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打造科研合作平台、科研创新机制等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为新能源开发的科研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2.政府政策层面的建议
(1)制定产业发展的整体布局和规划
海洋新能源产业的开发目前处于朦胧空白期,在现实中找不到合适的参照例子,国家在这一方面的开发经验很有限,需要借鉴其他类似产业或者有关产业发展的经验,以避免管理上的混乱和无序的开发。从整体上看,我国要为海洋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做一个布局规划——“发展怎样的海洋新能源产业”,同时国家应将该产业纳入国家的发展战略中,提高海洋新能源产业的重要性。以当前局势为基础,制定产业发展的总方向、总目标。
(2)具体产业发展计划
每个产业的发展初期都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海洋新能源产业目前正处于这一阶段,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世界各国都在摸索着前进。在这种局势下,最重要的是确定发展方向和顺序。制定海洋新能源产业发展战略体系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接下来是将产业发展战略体系具体化,体系的具体化要落实到每一个发展计划中,并标注出重点、优先发展对象。对于一个产业的发展初期来说,有了发展计划,就清晰了发展道路,为之后的有序发展建立了基础。为了避免盲目参照其他国家在该产业的发展经验,我们应该根据每个国家不同的科研水平、海洋资源分布与蕴含量来确定不同的重点发展对象,明确优先发展的产业。
(3)建设产业市场体系
放眼未来,海洋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势不可挡,其产业成果也会有很大的市场竞争力。一个市场的发展离不开市场基本单元——公司的运作,其发挥的作用不可小觑。健全的市场体系是产业发展的摇篮,所以完善我国海洋新能源产业市场环境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