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7月23日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发改委表示,自2019年7月9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小幅波动,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7月23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7月9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