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根据巴克莱投资银行数据分析,当天然气价格在3-4美元/百万英热单位时,页岩气开采就可以盈利,而常规天然气开采至少需要价格达到6-7美元/百万英热单位时才可能盈利。
不过,据张金川分析说,美国从事页岩气开发的公司资金规模大多集中在60-70亿美元左右,相较于壳牌、BP这样的石油集团属于中小公司,但是在中国,除了大型石油公司外,目前还缺乏与美国同等规模、实力相当的页岩气开发企业。并且,美国从事页岩气领域开发的公司主要集中在德克萨斯州,这里是美国的石油工业基地,也是不少石油公司的总部所在地,同行间激烈、充分的竞争使得从事页岩气开发的公司通过自己的创新能够很快脱颖而出。
另一个引人关注的现象是,由于市场前景看好,政府又有相应的鼓励措施,在页岩气成功实现商业开发后,美国几大石油巨头展开了收购页岩气公司的步伐。2009年12月,全球最大的石油公司埃克森美孚以410亿美元收购著名天然气开采企业XTO能源公司,XTO能源公司的资源基础正是以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2010年5月,壳牌斥资47亿美元收购页岩气生产商伊斯特资源公司(East Resources);11月,雪佛龙宣布将通过现金加股票方式收购天然气生产商阿特拉斯能源公司(Atlas Energy)。
活跃的页岩气资产交易体现了美国页岩气商业开发模式的优越性。姜鑫民评价说,中小规模的公司经历过成功的市场化之后体现出自身的价值,规模大的公司再以资本介入,形成了良性的滚动循环。
中国何去何从
美国页岩气商业开发的全面成功,给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做出了示范。不过其发展模式对于中国的意义在也存在争议。姜鑫民认为,中美两国国情的不同,对于有限自然资源的开采并不具备完全的可比性。而陈卫东则表示,美国页岩气开发背后的创新体制,值得中国深思和学习。
与美国页岩气成功的商业开发模式相比,中国以大型国有垄断企业为主导的开发模式能否真正奏效?
最有说服力的案例莫过于同属非常规气体的煤层气。据相关数据显示,中国的煤层气储量名列全球第三,约36.81万亿立方米,紧随俄罗斯、加拿大之后。但是,美国煤层气的开采量已达到每年800亿立方米,而中国2010年只有90亿立方米。从起步到现在历经十余年的发展,被几家垄断国有企业把控的煤层气,尚未取得规模化的进展。
“中国页岩气的开发可以吸取煤层气发展的教训,避免走很多弯路。”姜鑫民表示,对于中国页岩气商业化开发的前景,从目前中国能源行业的发展现状来看,页岩气的商业化开发目前尚不具备条件。由于中国页岩气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国内具备勘探开发技术条件的中小企业极少。此外,中国管网建设不发达,相比美国还非常滞后。
不过,他进一步强调,在页岩气开发到达一定阶段后,国家可以采取一些措施逐步培育民营中小企业的参与能力,可以探索适当放开矿权,允许有能力、有技术并达到准入标准的民间资本进入,从而使行业的发展更具活力和可持续性。
张金川则持乐观态度,由于中美两个背景不同,商业化路径也不会完全相同。从管网建设层面看,美国地广人稀,页岩气开采区与使用区相距较远,而中国相对来说人口密集,对管网的需求相对灵活。此外,国家应该在制定相关政策的同时,要考虑到市场的需求,积极引导资金,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