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油央企董事会制度破茧
籍由人事变动,国资委和中组部在中石化和中海油集团层面,推进董事会制度。
文|本刊记者 钟萍
2011年4月8日,位于北京朝阳门外的两栋大楼内发生了重大人事变动——刚刚考察回国的中海油总经理、党组书记傅成玉被任命为中石化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接任调往福建省任职的苏树林。而中石油副总经理王宜林任中海油董事长和党组书记。
对于傅成玉而言,这次变动尽管只是从二环路西侧的办公室搬到了东侧,但对于整个石油系统而言,却是一次在公司治理结构上的重大变革。
中组部副部长王尔乘在4月8日当天宣布,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分设。坊间传言,另一家石油巨头——中石油也将与前两者相同,并传现任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即将任中石油集团董事长和党组书记一职,接任即将去滇从政的蒋洁敏。
制衡央企高管
王尔乘在两公司讲话中表示,中海油、中石化要以公司建立董事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王尔乘说,集团公司设立董事会,是公司改革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现实需要,也对领导班子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原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此前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原来的央企董事会的缺陷是三会不分。一个人既是董事长,又是总经理,还是党委书记,身兼三职甚至是数职;副总经理又是董事会成员,又是党委委员,职责不清。无论董事会,总经理会,还是党委会,开会都是同一拨人。在这样的体制下,有些企业清产核资以后发现了许多问题,原因是没有制衡。“一个企业要健康发展,没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是不可能的。”李荣融说。
事实上,董事会制度是李荣融未竟的事业,因为2010年本应在全部央企建立起规范而完整的董事会构架,不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张文魁在接受《能源》杂志记者采访时说,现在建立董事会的央企已有36家。记者了解到这只占全部121家央企的29.75%,国家电网公司等都尚未开展董事会试点工作。
在一次论坛上,国家电网公司的一位副总经理曾经询问国资委的一位副主任,何时会在国家电网公司设立董事会和外部董事等,这位副主任回应表示,这要看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刘振亚的想法了,也显示出了国资委不会贸然推进大型企业的董事会制度建设。不过,籍由人事变动,国资委和中组部在中石化和中海油集团层面,推进董事会制度,也显示了对于中国特色央企董事会制度建立的决心。
“而董事会制度有利于提高企业运行效率和降低运营成本,成为企业增效提升业绩的重要手段。”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曙光教授在接受《能源》杂志记者采访时表示。
投资、薪酬权力下放央企
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产物。早在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就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在2003年底的工作会议上,国资委提出2004年开始推行董事会试点工作。
现任国资委主任王勇曾任中组部干部五局局长,2003年任国资委副主任时分管企业领导人员工作,外界对其推动央企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尤其是全面铺开董事会制度,寄予厚望。
在2010年底的国资委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王勇强调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必须加快推进国有大型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推进规范的董事会建设,积极探索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改革,使企业机制与职工观念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在这个过程中,进一步建设和完善规范董事会,加快推进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建设规范的董事会,进一步健全规范董事会运作的制度体系,完善外部董事制度和职工董事制度。
王勇说,2010年,央企建设规范董事会企业扩大到30家,董事会规范运作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外部董事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在科学决策、风险防范和加强管理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显现。
据称,国资委等人士期望,在董事会试点改革推行到一定阶段时,包括企业重大决策、公开招聘企业高管、与企业经营层一把手签订业绩责任书等事宜,都无须国资委过问,而是由企业董事会自主安排和决定。那样的话,国资委自身的工作也将更加高效和顺畅。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在接受《能源》杂志记者采访时说,央企董事会是股东利益的代表,是保护股东合法权益、体现股东意志的制度依托,是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制度基础。因此,应当说,央企董事会改革,无论是从改善国资委的监管方式,还是从完善企业内部治理机制来看,都是非常重要的。
而李曙光表示,中国石化集团和中海油总公司,将在未来逐步完善董事会职能,这些动作将可能包括建立外部董事制度。在董事会中引入超过至少三分之一的外部董事,实现决策权与执行权的有效分离,避免公司管理层自己考核自己,自己决定自己薪酬,使企业重大决策更专业。建立专门委员会制度。对董事作适当的分工,发挥各自的专长,为重大决策做好前期研究,保证决策的高效和科学。
“今年两大企业的重点工作是,首先是加快公司董事会的建立和规范运作的步伐;其次是解决在董事会内部相互制衡的内部结构;然后在调整董事会人员人数,设立至少三分之一的外部董事;最终形成一个制衡作用,做到民主、科学、系统化。”李曙光说。
此外,在处理董事会与党组织的关系上,也有消息称,央企的董事会行使职权应当与发挥公司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相结合,董事会决定公司的重大问题和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组织的意见。
“目前121家央企的高管人事任免依然分为两部分,其中53家特大型央企的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由中央任命、中组部考核、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协助工作,副职由国资委党建工作局(党委组织部)考核和任命;53家以外的央企,党委书记、董事长和总经理等领导班子成员直接由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考核和任命。”张文魁告诉《能源》杂志记者,其核心在于“党管干部”原则。
李曙光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央企治理必须明确党组与董事会之间的权力划分,各司其职,形成相互监督的制衡机制。董事会行使职权还应当与职工民主管理相结合,支持公司工会、职工代表大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履行权力,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另有专家指出,石油央企应该设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各专业委员行使职权,使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在日常工作中落到实处,成为董事会的有效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