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内石油价格与国际市场接轨,为什么工资不接轨?
这个问题乍听起来似乎也有道理,但经不起推敲。
首先,在国际市场上石油属于可贸易产品,而劳动力是非贸易产品,价格决定因素不同。前已述及,我国石油价格与国际市场接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石油产品已形成全球市场,石油价格不是个别利益集团或某个国家所能左右的,是由整个国际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的,或者说是由国际市场的边际成本决定的。作为全球市场的组成部分,我国也只是国际市场价格的接受者。反观劳动力价格(或工资),情况则完全不同,尽管经济全球化已蔚然成风不可阻挡,但并未形成全球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劳动力流动仍然受到很大的限制,无法实现自由流动。也就是说,劳动力市场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特点,资源不是在全球市场范围内进行优化配置的,不能自由地向“价格”高的地方流动,不能形成全球统一的价格水平。
其次,由于劳动力市场的区域性特点,区域劳动力市场供求和劳动生产率水平决定其价格(工资)。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又是一个人口大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向城市寻找就业渠道,我国劳动力市场严重供大于求的现状,决定劳动力价格不可能很高。这既是我国的比较优势,是吸引国外企业在我国投资建厂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也是我国初级加工产品出口具有很强竞争力的一个主要因素。近些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社会财富迅速积累,既有改革带来经济活力增强的原因,也有科技进步管理水平提高的原因,但也有相当部分是“人口红利”的贡献。除供求因素外,劳动生产率是影响劳动力价格的重要因素。我们知道,我国经济增长更多地是建立在廉价劳动力和资源、环境的消耗上,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较低。在全球市场产业分工上,我们还处于产业的低端,所谓“微笑曲线”的下端。比如,风靡全球的iphone手机主要零部件生产商并不在美国境内,但绝大部分钱却被美国企业赚去了。
一边是高企的国际油价,一边是较低工资水平,这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尴尬”处境。国际市场油价也不会因为我们工资水平低而更便宜。对此,理性的选择是,一方面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科技创新能力,通过劳动生产率提高,不断提高我们的收入水平;一方面追求美好生活的同时,树立节约理念,尽可能减少石油消费。
三、如何看待石油企业的高利润?
近些年来,随着国际石油价格的高涨,我国石油企业收入和盈利水平也出现了较大幅度提高。对此,一些消费者认为是国内石油企业垄断地位带来了高收入、高盈利。我认为,看待国内石油企业盈利水平,既要与国际同行业比较,还要与国内一般加工业比较才能得出较为客观准确的结论。
纵观世界石油工业发展史,石油企业走过一条从分散到集中、再分拆、再形成集中的路子。石油工业与早期资本主义发展是联系在一起的。犹如淘金,石油发现和开采给人们带来了巨额财富,竞相追求财富的过程使石油工业逐步走向了集中,垄断企业开始出现。其中,最典型最著名的是美国标准石油公司几乎垄断了全美的石油勘探开发和油品经营。1911年,美国根据《谢尔曼法》对标准石油公司进行了拆分,形成了11个石油公司。然而,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加强,石油工业竞争的不断加剧,企业再次出现集中的趋势,寡头垄断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石油七姊妹”应运而生。上世纪末本世纪初,世界石油工业再次掀起兼并重组高潮,巨型石油公司通过优势互补形成强强联合,其中规模最大的是埃克森和美孚两大石油巨头的联合重组。世界石油工业的捭阖纵横,反映出石油工业一般规律和行业的特征,即资金技术密集,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2010年,埃克森美孚公司、壳牌公司和雪佛龙公司盈利额分别为314亿美元、205亿元美元和191亿美元。这一现象说明高油价背景下,石油公司盈利增加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正如前面讲到的,企业高盈利背后隐含着国家和企业利益分配关系问题。这一点往往被大家忽略。石油企业生产对象是自然资源。我国宪法规定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企业只是资源的经营使用者,因此,企业经营收益要在资源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有一个合理分配。鉴于此,2006年,石油价格综合配套改革方案中明确提出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即资源稀缺造成的溢价收入主要收归资源所有者(国家)。这几年,石油企业除了上缴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外,每年上缴特别收益金高达千亿元人民币。
再者,我们看企业盈利水平高低,重要的不是看利润总额,而是看资金盈利能力。2010年,中石油、中石化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4.9%和17.3%,低于埃克森美孚、雪佛龙等国际石油公司的水平。
当然,国有企业盈利水平并不完全代表企业的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而且在这方面,国有企业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潜力是巨大的。我们之所以把国有企业推向国际市场实现境外上市,一是改变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通过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既有激励又有约束的现代企业制度;二是通过国际资本市场的竞争压力,迫使企业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