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规划的特别意义

[加入收藏][字号: ] [时间:2007-09-13  来源:新华网  关注度:0]
摘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陈德铭9月4日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十一五”能源发展规划与《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区别是:前者是5年时间的规划,包括所有的不可再生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后者是15年左右的规划,着重讲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问题。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陈德铭9月4日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十一五”能源发展规划与《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区别是:前者是5年时间的规划,包括所有的不可再生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后者是15年左右的规划,着重讲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问题。

  陈德铭说,过去100多年,在西方工业化进程中,已经消耗的世界资源量占全球的60%左右。中国现在将近70%的能源消费依靠煤,这样的能源结构给我国带来很大压力,包括温室气体排放的压力。人类面临着可持续发展能源的挑战,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必须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调整能源结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了从现在到2020年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目标,即力争到2010年使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到能源消费总量的10%,2020年提高到15%。这个目标目前很多国家都没有制定,这对我国来说是很大的挑战和具有前瞻性的。

  陈德铭认为,可再生能源对我国来讲有一些特别的意义:第一,中国幅员辽阔,很多边远地区和农村还没有纳入电网的覆盖中,所以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可以带动那些农村地区的发展;第二,中国的经济结构要转型,增长方式要转变,发展可再生能源是产业和技术发展的一个新的抓手和重点;第三,在可再生能源领域,世界面临着很多共同的新技术创新问题,中国在实现创新型国家目标的过程中,在这方面的发展也应设立很多新的目标。



          您的分享是我们前进最大的动力,谢谢!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电子样本 | 邮件营销 | 网站地图 | 诚聘英才 | 意见反馈
Copyright @ 2012 CIPPE.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全球石油化工网 版权所有
京ICP证120803号 京ICP备0508686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8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