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广西拟立法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不久的将来,广西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试点区内将停止销售普通汽油,而改为销售质优价廉的新型清洁环保燃料——车用乙醇汽油。
12月1日起开始推广
根据国家能源战略部署,今年国家将广西确定为第一个以木薯为原料,生产燃料乙醇和推广车用乙醇汽油的试点区域,第一期年产20万吨燃料乙醇项目将于12月初投产,届时,广西将进入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阶段。
根据发展改革委和自治区政府等有关部门的要求,2007年5月我区开始启动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工作,2007年12月1日全区开始销售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经征求意见后,如果立法确定为在全区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2008年2月1日起,全区内将封闭销售车用乙醇汽油。
根据安排,2008年2月底,全区基本实现车用乙醇汽油替代其他汽油(军队特需、国家和特种储备用油除外),原来销售90#、93#、97#车用无铅汽油改为销售90#、93#、97#车用乙醇汽油,并形成燃料乙醇生产和车用乙醇汽油调配、运输、销售、使用的良性循环机制。
可缓解燃油供应紧张状况
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资料表明,广西是石油缺乏地区,全年自产原油3万吨,对外依存度近100%。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燃油的消费量也在逐年增加,2006年我区的汽油消费量为127万吨,预计2010年将达到165万吨。近几年,国际油价不断攀升,燃油紧缺已严重影响了我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燃料乙醇经科学调配后形成车用乙醇汽油,可以缓解我区燃油供应紧张局面,从而调整我区的能源消费结构。
此外,广西是中国最大的木薯种植基地,目前我区种植的600万亩木薯,主要利用丘陵、沙地和荒地,不会和粮食作物、糖蔗争地。按照目前的种植和价格水平测算,一个年产20万吨木薯燃料乙醇项目,需干木薯约60万吨,配套木薯种植土地约40万亩,可以直接带动农民增收1.88亿元,薯农年人均增收 1410元。如果按照国家“十一五”规划,年产100万吨燃料乙醇项目达产,则可带动农民增收9.4亿元。同时,燃料乙醇产业还可以为当地增加大量就业机会,增加当地财税收入。
使用乙醇汽油还可以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污染,改善大气环境。研究表明,车辆使用添加乙醇含量为10%的车用乙醇汽油,可以减少一氧化碳排放25%~30%,减少可挥发性物质排放约10%,减少二氧化碳(即温室气体)排放约10%。
设施依托现有建设改造
为了不重复建设,广西将依托现有油库建设、改造调配站和加油站。首期全区建设18座调配站,其中中石化广西石油分公司13座、中石油广西销售分公司5座。随着我区汽油消费的增长及油库建设的需要,经核准后可适当增加调配站的数量。全区还需要改造加油站2450多座。
为确保我区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工作的顺利进行,协调处理全区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自治区政府决定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乙醇办,负责全区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的总体部署,研究解决推广使用工作的各项重大事项。将来,有关部门还将对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