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华北石油管理局出台了《安全生产奖励办法》和《生产事故隐患报告特别奖励办法》。这是这个局为充分调动员工安全生产积极性,有效预防生产事故,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而推出的新举措。
按照《安全生产奖励办法》,华北局对安全生产和井控管理达标单位给予一定额度的工资指标奖励,按人均数额计算单位奖励总额,按季度考核奖励。季度兑现时,各单位列入当月工资计划。年底决算时,由人事劳资部门将全年实际发生奖励总额列入年度工资执行计划。
这个局对完成安全生产和井控工作任务单位,按照局属单位情况,分为三类考核:一类单位包括5个钻井公司、管具工程技术处、井下作业公司、工程建设公司,每季度给予人均400元工资指标奖励;固井工程技术处、油气井测试公司、录井处等为二类单位,每季度给予人均300元工资指标奖励,三类单位每季度给予人均150元工资指标奖励。
为鼓励员工及时报告生产事故隐患,增强全员安全生产参与监督意识,有效预防和避免事故发生,华北局出台《生产事故隐患报告特别奖励办法》,对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员工,以二级单位为主全面奖励,华北局对贡献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