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支持煤层气的勘探开发和煤矿瓦斯治理,财政部30日下发通知称,“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对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进口物资实行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通知》称,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国内外合作者(以下简称中联煤层气公司),在我国境内进行煤层气勘探开发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国内产品性能不能满足要求,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的设备、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据中新网能源频道了解,国内其他从事煤层气勘探开发的单位,应在实际进口发生前按有关规定程序向财政部提出申请,经财政部商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认定后,比照中联煤层气公司也可享受上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通知》同时强调,符合规定的勘探开发项目项下暂时进口《免税物资清单》所列的物资,也准予免税。超出海关规定暂时进口时限仍需继续使用的,经海关批准可予延期,在暂时进口(包括延期)期限内准予按本通知规定免税。另外,符合通知规定的勘探开发项目项下租赁进口《免税物资清单》所列的物资准予免征进口税收,租赁进口《免税物资清单》以外的物资按有关规定照章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