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记者从明光市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了解到,2007年我市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已全面启动,217万补贴资金将在9月25日前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
为确保国家石油价格改革顺利实施,保持社会稳定,中央财政出台政策,对部分行业因油价上涨增加的支出给予适当补贴。2007年,我市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对象包括:国有林业林场、苗圃;合法经营的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合法经营的城市出租车;合法经营的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含客渡]经营者;合法登记持有《渔业船舶等级登记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渔业捕捞证书》并从事捕捞及养殖并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
渔业补贴原则上以2006年末持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渔业船舶等级登记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船员证书》和《渔业捕捞证书》,并从事捕捞及养殖渔民和渔业企业的机动渔船功率数为补贴依据。农村客运以2007年5月末农村道路客运车辆座位数为补贴依据。林业以2006年市属 “三场一圃”经营面积为补贴依据。出租车补贴以2007年5月末合法经营出租车台数为补贴依据。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补贴以2006年末合法登记、经营的岛际和水路客运机动船只功率为补贴依据。
副市长李采友在会上要求相关部门充分认识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意义,切实提高认识;认真执行补贴政策,规范操作,及时把补贴资金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做好督促检查,扎实有效地做好我市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