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俄双边贸易增势强劲,贸易结构持续改善,特别是能源和资源方面一系列国家级大项目的全面实施,标志着中俄双边经贸合作进入一个全新的以能源合作为主导的互利双赢时代。
中俄石油管道项目
近年来,中俄双方能源合作不断加强,石油、天然气、核能、
煤炭、电力、
新能源、能源勘探、能源开发、能源精加工和销售等领域的合作正在稳步推进。2008年7月,中俄能源谈判机制正式启动。两年多来,两国能源合作正逐步由协议状态向全面实施状态迈进。尤其是作为中俄两国目前最大的双边项目,中俄“东西伯利亚—太平洋”石油管道中国支线经过一年半的建设后如期竣工,标志着中俄能源合作迈入一个新时代。根据
中石油和俄罗斯管道运输公司在2009年2月签署的石油管道设计、建设和运营协议,中俄石油管道起自俄罗斯阿穆尔州斯科沃罗季诺石油分输站,由我国黑龙江省漠河县入境,经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13个市县区,终点在大庆。
2010年9月27日,中俄石油管道正式竣工。来自俄罗斯泰舍特油田的石油已于2011年1月1日起输入大庆林源炼油厂。中俄两国达成的“石油换贷款”协议正式运行。按照协议,中国将向俄罗斯提供总计250亿美元的长期贷款;俄罗斯则以石油为抵押,以供油偿还贷款,从2011年至2030年按照每年1500万吨的规模,通过管道向中国供应总计3亿吨石油。这条输油管线将在今后20年间,每年向我国输送1500万吨原油。
中国海关方面提供的数据说,依照目前国际
原油价格测算,每年1500万吨原油的输入将为中俄两国增加约80亿美元贸易额。
中俄天津炼油厂项目进展顺利
中俄2009年签署的《中俄上下游领域扩大合作备忘录》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关于中俄合资企业——东方能源公司修建天津合资炼厂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将成为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炼化一体化项目。
天津炼油厂项目是中俄“贷款换石油”谈判的重要组成部分。2010年9月21日,中国与俄罗斯在天津正式动工兴建年产1300万吨的炼油厂项目,该项目将推动中俄石油产业链上下游一体化合作。项目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俄石油”国际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中俄东方石化(天津)有限公司负责建设,总投资估算300多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占51%的股份,“俄石油”占49%的股份。动工兴建此项目具有里程碑式意义,开启了中俄在石油下游领域的合作。
田湾核电站项目进一步扩建
江苏田湾核电站,是依据中俄两国政府协议合作建设的大型核能项目,是我国“九五”期间开工建设的重点核电建设工程之一。田湾核电站厂区按4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规划,并留有扩建三、四期余地,一期工程建设2台核电机组。该核电站为AES-91型压水堆核电站,电站设计寿命40年,年平均负荷因子不低于80%,年发电量140亿千瓦时,是目前国内单机容量最大的核电站。目前,1、2号机组自2007年投入商业运行以来,机组状态良好。
2010年9月27日,在国家主席胡锦涛和来华访问的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共同见证下,中核集团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与俄罗斯原子能建设出口公司在北京签署了《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技术设计合同》,标志着中俄合作建设田湾核电站扩建工程3、4号机组项目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
中俄煤炭领域合作
2010年8月31日,中俄两国签署“贷款换煤炭”协议,正式拉开了两国煤炭合作的序幕。根据该协议,在未来25年合作中的前5年,中国每年将从俄罗斯进口至少1500万吨煤炭。之后20年,进口煤炭量将增至2000万吨。与此同时,中国将为俄罗斯提供总共60亿美元的贷款,帮助俄罗斯发展远东地区矿产资源开采项目,修建铁路、公路等煤炭运输通道,购买矿产挖掘设备等。据中国海关最新统计,2010年中国从俄罗斯进口煤炭1158.55万吨,同比减少1.7%,进口金额15.04亿美元,同比增加47.3%,是中国第五大煤炭进口国。
能源合作前景广阔
中俄之间的经贸关系随着一系列国家级大项目的全面铺开,特别是中俄石油管道的正式启用,使双方进入一个互利双赢的时代。中俄在能源领域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增强了两国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性,进一步夯实了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物质基础。俄罗斯能源发展战略规定要实现能源出口的多元化,特别是开拓亚太市场。中俄能源合作为俄罗斯的优势产业开辟了长期稳定的市场。俄罗斯不仅控制着能源的上游产品,而且积极参与下游产品的深加工和销售,这是俄罗斯在欧洲长期追求而未能达到的目标。俄罗斯占领中国市场,并以此为基地,进一步向亚太推进,从而巩固了它在这一世界经济最活跃地区的战略地位。在能源领域,我国与近邻俄罗斯建立大规模的长期合作关系,再加上与中亚国家能源合作的顺利展开,这就从北面、西面两个陆地方向保证了我国的能源供应,这对维护我国经济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