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抓紧建立我国页岩气地质理论体系,根据我国页岩分布和页岩气成藏规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页岩气地质调查,对我国页岩气资源潜力进行总体评价,查明我国页岩气资源分布,形成页岩气资源技术标准和规范。特别是加大靠近电力负荷中心地区(如中下扬子、华北盆地等地)和间歇性可再生能源分布匹配地区(如鄂尔多斯、准噶尔等盆地)的页岩气资源勘探力度,尽快提高我国页岩气探明储量。
应逐步加大科技投入,组织优势科技力量,大力开展页岩气勘探开发核心技术的攻关研究,逐步形成适合我国页岩气地质特点的页岩气勘探开发技术体系和标准规范,不断提高资源开发效率。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国外页岩气开发先进技术,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开展页岩气开发核心技术、工艺的研发和联合攻关。加强页岩气勘探开发对环境影响的评估,尽可能减少页岩气开发利用对环境的影响。
多元发展,统一管理,优先开发电力负荷中心附近地区的页岩气资源
借鉴改革开发初期集资办电、多渠道筹资办电、多元化发展电力的成功经验,按照“多元发展、统一管理”的原则,创造开放的竞争环境,引入市场机制,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发展形式多样化。鉴于电力企业具有发电领域的专业化优势,以及在探索和实践煤电一体化方面已有的丰富经验,应鼓励具备资质的电力企业,通过独资、合资、入股等多种方式参与页岩气的勘探开发,大力推进气电一体化发展。
在气电一体化发展方面,应优先开发电力(或燃气)负荷中心附近地区的页岩气资源,建设一批天然气发电(包括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机组;也可在华北、西北等页岩气资源与间歇性可再生能源分布匹配的地区,建设“风(光)气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和稳定的电力供应基地。
政策支持,加快开发,推动页岩气勘探开发和气电一体化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在加快页岩气勘探开发方面,可以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出台优惠政策。比如,国家财政加大对页岩气资源战略调查的投入,鼓励社会资金投入页岩气勘探开发;减免页岩气探矿权和采矿权使用费;对页岩气开采企业实行增值税和所得税优惠;页岩气开发关键设备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和关税;对页岩气开采给予定额补贴等等。
在促进天然气发电方面,应高度重视天然气发电的规划和前期核准工作,特别是在东部负荷中心和页岩气资源优势地区,应加快天然气发电和气电一体化开发的布点和厂址资源的保护与储备;出台经济激励政策,如优惠气价、调峰电价等,稳定天然气发电的经营预期;结合电力市场和天然气市场建设,就天然气发电对电网和天然气管网提供的辅助服务(电网调频、事故备用、可中断用气、稳定气网季节性波动等),建立相应的经济补偿机制。
总之,加快页岩气勘探开发、推进气电一体化发展,符合国际能源发展大趋势,符合我国能源总体战略,也符合我国电力工业发展实际。应紧密结合我国实际,加强战略规划,明确发展思路,加快组织实施,积极推动页岩气勘探开发和气电一体化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国现代能源产业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