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588.SH,下称“华锐风电”)昨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向苏州美恩超导有限公司(下称“美恩超导”)提出仲裁反请求,并已获得正式受理。由此,该公司与美恩超导由采购合同争议引起的纠纷更趋复杂。
公告称,华锐风电日前已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关于该仲裁案的《答辩与反请求书》,请求仲裁庭驳回美恩超导的全部仲裁请求,并提出反请求。反请求包括,裁决美恩超导赔偿华锐风电因美恩超导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总计约8亿元人民币;其中扣除华锐风电应缴纳给美恩超导的货款 4.3亿元,合计赔偿金为3.7亿元。
反请求同时要求裁决美恩超导承担华锐风电为本案支付的律师费、仲裁费及其他支出。公告称,公司已于 2011 年 10 月 10 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关于(2011)京仲案字第0963 号仲裁案反请求受理通知》,公司提出的上述仲裁反请求已获得正式受理。
由此,华锐风电的仲裁反请求将与之前美恩超导的仲裁申请在本案中一并进行审理。
美恩超导是美国清洁能源企业美国超导公司(AMSC:NASDAQ,下称“超导公司”)于2007年在中国成立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专门生产用于风力发电机组的电控系统和电网无功补偿系统。
华锐风电高级副总裁陶刚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美恩超导的产品质量根本不合格,售后服务的质量也存在严重问题。因此,华锐风电要追索上述情况使该公司产生的大量额外成本。而对于产品质量及服务问题的严重程度,陶刚表示,由于现已进入诉讼程序,因此不便透露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