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15日零时起,惠州市始发的班车(除农村客运外)客运燃油附加费由原0.02元/人/公里下调为0.01元/人/公里,全市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每公里少收1分钱。
根据广东省《道路客运票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方案》,以粤Ⅲ标准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均值5.73元/升为基数价格,最高零售价达到或超过基数价格0.8元/升的整数倍时,将启动油运联动机制。
2010年10月28日,国内成品油价上涨,该方案首度生效,首次增收燃油附加费0.01元/人/公里;2011年4月12日,由于油价再次涨至启动点,燃油附加费再次上调了0.01元/人/公里,达到了0.02元/人/公里;2011年10月9日零时,广东省0号柴油(粤Ⅲ)最高零售价格下调为7.25元/升,省物价局和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下发文件,自今年10月15日零时起,作出上述调整,调整后,客运燃油附加费每百公里将下调1元。
据悉,由于惠州市物价部门对全市的客运票价实行的是政府指导价管理,只要不超过最高限价且对执行价格实行备案便不算违规,因此,此次下调燃油附加费后,惠州多数线路执行的价格并未达到最高限价,多数客运企业对原执行价格并未作调整。